交通:浙江常山县美丽公路(一期)PPP咨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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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17 浏览量:808次

常山县美丽公路工程(一期)PPP项目

(政府咨询)案例简介

一、  工程项目概况

常山县美丽公路工程(一期)PPP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公路工程、慢行道、配套建设服务区、停车区、观景台、沿线安全设施及绿化等工程。其中公路工程指衢州市沿江公路工程常山县段(下称“沿江公路常山段”)工程(计划工期为2017.7-2019.12)。项目总投资估算104413.5万元(最终以经审计后的竣工决算价为准),项目计划工期为20177月至202012月,即项目建设期约为2年半(具体建设期限以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沿江公路常山段具体建设内容:公路路线总长51.697km(含公路环线约4.429km),其中新建长度21.752km,直接利用长度16.443km,改建长度13.502km。公路全线共设大桥900m/4座,中桥25m/1座;涵洞1357.57m /94道;占地1053.85亩。公路部分总投资估算46134.65万元(含建安费30471.18万元)。

慢行道路线总长56.518km(含青石慢行道环线约6.398km),其中新建长度40.421km,直接利用长度11.987km,改建长度4.11km。慢行道全线共设特大桥、大桥5354.2m/5座,中桥228m/5座;涵洞1410.47m /146道;占地668.57亩。慢行道部分总投资估算58278.85万元(含建安费45872.15万元)。

二、  实施方案简介

本项目属于新建类公益性公路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签署合资协议,合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项目资本金共计20882.7万元人民币由社会资本方自筹,政府方不参股,其余债务资金部分由项目公司通过外部融资获得(社会资本方负责);建设期利息通过外部融资解决。常山县政府授权常山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经常山县政府授权,常山县交通运输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在项目合作期限内,对项目公司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其他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项目合作期(15.5年,其中建设期2.5年,运营期13年)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运营期第13年到期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常山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本项目属于不具有向最终用户收费机制的公益性道路项目,社会资本方在项目中投入的资本性支出和运营维护成本宜采用“政府付费”方式。项目公司通过收取政府支付的基于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和绩效考核结果的政府服务费来满足其合理的投资回报要求。

三、  采购结果与项目实施现状

本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选择社会资本,目前已完成社会资本方的采购,处于项目执行阶段。

 

本项目中,南京卓远资产管理公司担任常山县交通运输局的咨询顾问,协助建立项目工作小组,搭建招商工作组织架构,建立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在与甲方沟通的基础上,编制工作计划安排;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和项目相关协议文件编制,协助完成响应文件评审的准备工作和后期的谈判工作;最终协助业主确定中标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协助完成项目公司的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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