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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一重”政策与行业趋势动态周报(20220812-20220818)
阅读数:986

时间:2022.08.12.-2022.08.18

来源:南京卓远

作者:基建业务咨询部

★ 目录 ★


双碳新趋势

01

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公布23个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

02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03

【地方动态】《江西省碳达峰碳中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印发

04

【地方动态】《深圳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印发

05

【地方动态】《上海市能源电力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

政策热点

01

科技部、财政部: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02

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2022年力争新增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3万公里

03

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

0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动“口袋公园”建设的通知

05

【地方动态】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项目动态

01

百色市右江区工人文化宫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02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自治县县域污水处理及垃圾收运处置PPP项目

03

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水环境综合治理暨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

04

临海市城市快速路(南区段)工程施工项目

05

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和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投融资信息

01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02

14只公募REITs市场表现(截止8月17日)

03

全国碳市场交易动态

图片


 

双碳新趋势

 

1、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公布23个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环气候〔2020〕57号)和《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2021〕27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根据各省份推荐情况,综合考虑工作基础、实施意愿和推广示范效果等因素,确定了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北京市密云区、通州区,河北省保定市,山西省太原市、长治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辽宁省阜新市、金普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浙江省丽水市,安徽省滁州市,福建省三明市,山东省西海岸新区,河南省信阳市,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湖南省湘潭市,广东省南沙新区、深圳市福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重庆市两江新区,四川省天府新区,陕西省西咸新区,甘肃省兰州市

 

2、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正式实施。《方案》旨在为探索一体协同落实碳达峰目标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和双碳国家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以“一体协同,系统推进,增存并举,示范引领,业界共治”为主要原则,提出到2025年,在两区一县(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分别完成上级下达目标的基础上,力争示范区能耗强度较2020年降低15%左右、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20%以上;到2030年前,整体率先实现碳达峰并稳步下降,为实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3、【地方动态】《江西省碳达峰碳中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印发

 

日前,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江西省碳达峰碳中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双碳资金支持范围和分配方式!测算因素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目标完成比例、新能源发电量占本区域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地方 财政困难程度和绩效评价,权重分别为 40%、30%、15%、15%。

支持范围:(1)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支持开展城市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创建特色鲜明、差异化发展的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城市;创建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依托本地优势产业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2)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支持绿色低碳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和 监管体系,加强碳排放监测和计量体系建设。(3)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评价激励。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评价考核工作部署要求,从2023 年开始,依据上年度评价结果,对在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的地区予以激励。(4)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碳达峰碳中和有关重要事项。

分配方式:采取因素+项目法等方式分配。(1)对于引导促进各地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事项,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由各地按要求统筹确定具体支持事项或项目。测算因素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目标完成比例、新能源发电量占本区域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地方 财政困难程度和绩效评价,权重分别为 40%、30%、15%、15%。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可结合年度工作重点确定和调整上 述分配因素和权重,单个因素权重的调整幅度不超过20%,绩效 评价因素权重不低于10%。(2)对于需要组织各地落实到具体项目的政策性支持事项以及重大战略性项目,主要采取项目法分配。除报经省委、 省政府同意的“一事一议”事项外,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 政厅按程序确定支持事项。“双碳”资金支持的有关试点示范事 项,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拟支持区域或项目。涉 及政府投资项目的,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地方动态】《深圳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印发

 

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深圳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办法》从碳普惠方法学管理、核证减排量管理、碳积分管理、碳普惠场景管理、监督等方面,明确提出深圳碳普惠的管理方式。《办法》提出,深圳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深圳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自愿购买核证减排量实施碳中和,履行绿色低碳社会责任。据介绍,《办法》所称的碳普惠,是指为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等的减碳行为进行具体量化和赋予一定价值,并建立起以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核证减排量交易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

 

5、【地方动态】《上海市能源电力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

 

8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能源电力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目标:到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碳排放强度下降至4吨/万千瓦时左右;到2030年降至3.8吨/万千瓦时左右。具体聚焦可再生能源开发、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油气消费合理调控、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等关键环节,组织实施本市能源电力领域碳达峰行动,推进落实6方面20项任务。附件共有42项任务分工,包括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全面推广光伏、加快陆海风电、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推动煤电转型升级、推广多能互补综合能源服务等等。

 


 

政策热点

 

1、科技部、财政部: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近日,科技部、财政部印发《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3年)》,方案指出,引导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制定国家鼓励企业研发的重点领域指导目录,引导企业围绕国家需求开展技术创新。国家科技计划中产业应用目标明确的项目,鼓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企业加强硬科技创新。支持中央企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聚焦国家重大需求,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对于企业牵头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强化以创新联合体方式组织实施。依托更多企业组建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创新基地。加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考核和优化整合,符合条件的纳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管理。 

 

2、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2022年力争新增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3万公里

 

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关于印发《农村公路扩投资稳就业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年,在力争提前完成农村公路原定年度任务目标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金融等政策支持,提前实施一批具备条件的“十四五”规划项目,新增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3万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万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3000座,力争新增完成投资约1000亿元,带动约200万人次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同时,将农村公路管护领域就业岗位稳定在80万左右。 

 

3、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梳理近年来支持重大项目用地用海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有针对性提出保障重大建设项目落地涉及的用地用海阶段性政策措施,共7个方面26条,涉及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计划指标、用地用海审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土地供应等内容。

《通知》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明确了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的过渡期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的规划依据问题;在计划指标保障方面,继续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进一步明晰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配置规则;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方面,针对性地提出缩小用地预审范围、简化用地审查等举措;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对超标准、无标准项目用地重申开展节地评价的要求,并明确建设项目使用城镇低效用地的,继续沿用以往的鼓励性政策措施;在土地供应方面,要求各地按照“供地即可开工”的原则,积极推行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机制。

据了解,《通知》出台将有效解决当前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推动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助力稳住经济大盘。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动“口袋公园”建设的通知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推动“口袋公园”建设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本地区《2022年“口袋公园”建设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建设计划(含数量、位置、占地面积以及落实建设资金等情况)、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以及保障措施等,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力争2022年内建成不少于40个“口袋公园”,新疆、西藏等地可结合实际确定建设计划。

 

5、【地方动态】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和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财金〔2020〕13号)文件有关要求,规范我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工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保障合作各方合法权益,甘肃省财政厅制定并印发了《甘肃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细则(试行)》从总则、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中期评估、移交期绩效评价、组织保障等方面对甘肃省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进行规定,并对建设期、运营期、中期评估、移交期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监控表等给出参考。

 


 

项目动态

 

1、百色市右江区工人文化宫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4744.89平方米,其中工人文化宫综合楼建筑面积11730.87㎡,多功能会堂2796.44㎡,工人文体活动中心6458.11㎡,大门21.08㎡,连廊46.84㎡,配套建设室外篮球、门球场地、停车位等基础配套设施。

中标人名称:中九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条件:合理利润率为6.99%;折现率为5.95%;融资成本为69.85BP;建安工程下浮率为0.01%

2、贵州省安顺市关岭自治县县域污水处理及垃圾收运处置PPP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贵州省安顺市关岭自治县县域内。建设内容:新建生活汚水处理厂25座,总合计处理能力为17900m3/d,污水管网总计146572.38m,检查井总计1642座;新建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包括厨余垃圾处置4400平方米、大件垃圾处置区2500平方米、可回收物处置区3400平方米、垃圾暂存库、附属用房4100平方米及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等建构筑物的配套设施;花江镇新建垃圾转运站一座,转运能力为20t/d,普利乡新建一座设计转运站,转运能力20t/d,并在转运站服务范围内各个村寨配置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车等前端垃圾收集设施。

中标人名称:安顺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条件:合理利润率、年度折现率为5.99%

 

3、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水环境综合治理暨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主要建设供水及配套建设项目(厂—网—河一体化)、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由上栗县人民政府正式授权上栗县住建局作为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和移交阶段的各项工作,并代表县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签署项目PPP合同。合作期2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2年。总投资估算75473.38万元。

中标人名称:江西省赣湘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条件:综合回报率5.50%,运营回报率6.50%

4、临海市城市快速路(南区段)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浙江省境内。采用“主线高架/地道+地面辅道”建设形式,主要包括靖江南路、汇墅路-聚景路及管理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架、地道、地面道路改造及新建、管理用房建设、排水、照明、监控、绿化、交通设施及其它附属配套工程等。靖江南路:南起台金高速临海收费站,北至灵江二桥,新建高架约3.876千米,标准段采用双向4车道,设置2对平行匝道,2对平行匝道间主线采用双向6车道(长约1.063千米),设计车速80千米/时(主线高架南落地段即将进入高速收费站,考虑降低车速,设计速度采用V=60千米/时;主线高架北落地段与灵江二桥接顺,采用与灵江二桥一致的设计速度V=60千米/时);地面道路改造约4.17千米,采用双向4-6车道,设计车速50千米/时。汇墅路-聚景路:西起靖江南路,东接伏龙大桥落地点,新建地下道路约1.96千米,其中暗埋段约1.56千米,敞开段0.4千米,标准段采用双向4车道,设置港湾式紧急停车带,设计车速60千米/时;汇墅路地面道路改造约0.65千米,聚景路地面道路新建约0.99千米,采用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40千米/时。管理中心位于靖江南路与汇墅路交叉口东南角,共两层,总建筑面积185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500平米,地下建筑面积350平方米。

中标人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999,028,855元

5、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和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包括勘察设计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作、施工图设计服务和配合工作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提供符合项目报批所需的材料。施工范围:施工范围为征地红线围墙、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降水、边坡加固、门楼、主体工程、装修装饰(不含室内精装修工程)、人防工程、幕墙工程、配套专业用房土建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不含电业局实施部分)、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抗震支架、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安装工程、标识标牌、信报箱或智能信报箱、垃圾箱、环保降噪、绿色建筑、管线接入建筑内涉及的施工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含全专业施工BIM应用及指导。本项目中安置房要求采用混凝土装配式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达26%以上,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单体建筑装配率应不低于50%;涵江区白塘湖片区和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两个地块,建设规模分别如下:(1)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8543.00㎡,总建筑面积276274.8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10754.80㎡,不计容建筑面积65520.00㎡;建设11幢高层住宅楼和2幢设备用房等,居住户数1742户;机动车车位2080辆,其中:地下机动车车位1872辆,地上机车车位208辆;非机动车车位2944辆。安置区周边配套道路(滨溪二路)及连线工程等17000m2,城市支路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有绿化工程、停车场及综合管线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33150万元。(2)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0306.99㎡,总建筑面积60603.0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4679.00㎡,不计容建筑面积15924.00㎡;建设5幢住宅楼和1幢配电室等,居住户数360户;地下机动车车位390辆;非机动车车位450辆。

中标人名称: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128,284,669元

 

 


 

投融资信息

 

1、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上周(08月08日至08月12日),全国共发行7支地方政府债券,均为再融资债券,发行额共243.1998亿元,为黑龙江、甘肃、云南、青岛等地发行。

 

 2、14只公募REITs市场表现(截止8月17日)

 

 3、全国碳市场交易动态

 

根据全国碳交易微信公众号披露数据,上周(08月08日至08月12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248,735吨,总成交额13,273,797.50元。

挂牌协议周成交量27,400吨,周成交额1,593,700.00元,最高成交价59.00元/吨,最低成交价58.00元/吨,上周五(08月12日)收盘价为58.00元/吨,较上上周五(08月05日)下跌0.85%。

大宗协议交易周成交量221,335吨,周成交额11,680,097.50元。

截至上周五(08月12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194,921,971吨,累计成交额8,545,608,855.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