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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国企改革新规与简析周报 (20220815-20220821)
阅读数:642
 

2022.08.15-2022.08.21

来源:南京卓远

作者:西北公司

本 期 目 录 |

一、国资国企改革政策及简析 

1、河南省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部董事履职管理的若干措施》和《省管企业外部董事履职指引(试行)》

2、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南省国资委等7家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河南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的意见》

二、国资相关新闻

1、科技部、财政部发文:完善落实国有企业创新的考核、激励与容错机制

2、国企新设企业或机构如何合理增加工资总额?人社部提出明确意见!

3、第二届国企社会价值论坛在广州举办

4、河南国资国企数智赋能三年行动全面启动

5、山东省国资委召开主任办公会议 研究规范省属企业并购上市公司等事项

6、青海省财政厅:聚焦公司章程关键环节完善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

7、宁夏银川国有企业重组:9家集团揭牌 一级企业数压减80%

8、青岛国资国企积极匹配城市发展战略 落实推进重大项目

 

 

一、国资国企改革政策及简析

 

1、河南省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部董事履职管理的若干措施》和《省管企业外部董事履职指引(试行)》

发文机关:河南省国资委

发布时期:2022-08-17
官网链接:https://gzw.henan.gov.cn/2022/08-17/2562175.html

丨政策简析丨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部董事履职管理的若干措施》和《省管企业外部董事履职指引(试行)》(以下分别简称《若干措施》、《履职指引》)。

《若干措施》与《履职指引》本着系统设计、分类规范的原则,围绕如何管好、用好外部董事,着力于流程全、工作细、操作实、管理严四项要点,出台了系统化的具体管理措施和工作办法。

《若干措施》作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部董事履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既对以往有效做法进行巩固加强,又结合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探索创新,重点建立“三项制度”、落实“五项机制”、强化“两个保障”

“三项制度”,一是建立召集人制度,要求省政府国资委从每户企业外部董事中指定1名召集人。外部董事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代表外部董事就有关事项与省政府国资委以及任职企业董事长、经理层沟通,任职企业负责人对相关意见建议应当合理采纳。二是落实工作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外部董事报告事项与报告方式。书面报告包括董事会会议报告、履职报告、专项报告和其他报告等。除上述报告外,外部董事可采取面谈方式向省政府国资委汇报工作情况,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三是实行工作例会制度。任职企业外部董事工作例会由召集人组织,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主要是通报情况、发现解决问题、交流经验,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五项机制”即健全异常表决反馈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追责问责机制、畅通沟通联络机制、建立常态化能力培养机制;“两个保障”即强化履职支撑保障、强化履职记实保障,着力从外部董事履职管理最为关键的十个方面进行规范和加强。

《履职指引》作为加强外部董事履职管理的规范性操作性文件,包括一个主件三个附件。主件《履职指引》从工作实务层面提出六个方面具体要求,就外部董事履职原则、履职权利、履职义务、履职责任、履职提示、履职保障等内容进行系统化指导和规范;《省管企业外部董事工作报告要求》《省管企业加强外部董事履职保障要求》《省管企业外部董事履职记录要求》等“三个要求”作为附件,进一步细化了具体操作中的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明确了具体报告范围、报告内容与报告方式,对省管企业提出了15条具体保障措施,并提出了8类履职记录标准格式,突出外部董事日常履职及管理的基础支撑保障。

《若干措施》和《履职指引》的出台,标志着河南省外部董事管理工作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的探索期,开始迈入全面强化管理、提升质量的新阶段,对于省管企业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2、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南省国资委等7家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河南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的意见》

发文机关: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南省国资委等7家单位

发布时期:2022-08-06
官网链接:https://jr.henan.gov.cn/2022/08-16/2561729.html

丨政策简析丨

为更好引导和培育企业积极发债融资,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缓解河南省企业融资难题,近日,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河南证监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河南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进企业发债融资。建立全省债券融资后备资源库,提升发债主体信用评级,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完善债券发行担保机制,支持信用增进公司为企业发债提供服务,培育壮大河南债券市场投资者群体,培育债券市场良好环境,给予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债融资。

其中,鼓励AA+级以上高信用评级企业发行无担保债券;推动创设民营企业信用保护工具、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等,帮助河南省民营企业通过信用增进实现债券发行融资,打通资金流循环链条;鼓励省内金融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债加大对“三农”、小微、绿色、双创等领域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对省内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证券化两类产品实现融资的,按照实际发行中介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每类产品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对发行绿色债等创新债券产品的企业,每户企业每类产品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意见》强调,要做好风控管理,有效防范债券市场风险积聚。夯实发债主体责任,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建立地方债券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债券大数据风控平台。债券发行企业要提前规划资金安排,在债券兑付日前6个月制定到期还款计划,前3个月明确偿债资金来源,前1个月落实偿债资金。

《意见》明确,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良好工作机制。建立债券融资工作部门间协调机制,研究推进全省债券融资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和行动方案,加强对跨市场、跨品种交叉违约风险的研判,积极做好监管、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实行月报告、季例会、半年盘点机制,随时提请召开专题会议,沟通协调债券融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全省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二、国资相关新闻

 

1、科技部、财政部发文:完善落实国有企业创新的考核、激励与容错机制

 

8月15日,科技部、财政部印发《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3年)》,其中提出,引导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制定国家鼓励企业研发的重点领域指导目录,引导企业围绕国家需求开展技术创新。国家科技计划中产业应用目标明确的项目,鼓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行动方案提出,支持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企业加强硬科技创新。支持中央企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聚焦国家重大需求,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对于企业牵头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强化以创新联合体方式组织实施。依托更多企业组建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创新基地。加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考核和优化整合,符合条件的纳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管理。

行动方案提出,推动惠企创新政策扎实落地。完善落实国有企业创新的考核、激励与容错机制,健全民营企业获得创新资源的公平性和便利性措施,形成各类企业“创新不问出身”的政策环境。

加大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的力度。加快落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科技人才实行特殊工资管理政策。落实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研究评估并适时推广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试点政策。开展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等流动机制试点,推广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

强化对企业创新的风险投资等金融支持。建立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鼓励各类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基金支持企业创新创业,深入落实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创投企业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2、国企新设企业或机构如何合理增加工资总额?人社部提出明确意见!

 

《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明确国有企业新设企业或机构等情况可以合理增加工资总额。具体应该怎么操作?人社部办公厅提出了明确意见。

(1)可以合理增加工资总额的情形。国有资本发起设立国有一级企业或者国有企业新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的,可以按照新设企业或机构合理增加工资总额。有关新设企业或机构应积极落实聚焦主业等要求。关闭、划出企业或机构应当按照相同原则,根据减少人员上年度实发工资相应核减工资总额。

(2)增加工资总额应统筹考虑的因素。根据新设企业或机构新增人员数量(不含企业集团内部调整至新设企业或机构的现有人员),统筹考虑离退休人员等自然减员因素,参考企业现有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市场薪酬价位等因素,合理确定应当增加的工资总额。

(3)增人增资的期限如何计算。新设企业或机构核定增人增资期限自取得营业执照当月起计算,原则上为12个月。确因特殊原因长期未开展经营的,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下同)同意,期限可自开始经营当月起计算。根据企业特点、生产经营及效益状况等,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工资效益联动机制满足企业设立初期增人增资需要的,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同意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

(4)对实现营收、盈利的特殊处理办法。新设企业或机构在实行增人增资政策期间,已实现一定营收、盈利的,集团公司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编制企业整体工资总额时,应在核算企业整体经济效益中合理剔除新设企业或机构产生的效益,按同口径计算经济效益增减幅度。关闭、划出企业或机构按照相同原则处理。

(5)以下行为不可行。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企业不得在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外,以新增内设机构或部门、新扩建项目、招聘人员、引进人才、人员晋级晋职、设立津补贴和奖励等各种名义额外核增或单列工资总额。

 

3、第二届国企社会价值论坛在广州举办

 

2022年8月15日,由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广东省国资委指导,中国社会责任百人论坛主办,广州市国资委、广汽集团、越秀集团、广药集团、华发集团支持的“第二届国企社会价值论坛”在广州召开。国务院国资委,广东省、江西省、湖南省、云南省、山西省、四川省、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海市、天津市、青岛市等11个地方国资委,广州市、珠海市、东莞市等广东省21个地市国资委,南方电网、中国宝武、南航集团等央企和央企上市公司代表,广东省属企业及21个地市国企出席会议。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秘书长彭华岗:湾区国资国企要抢抓机遇、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先行优势、区位优势,在社会价值创造中走在前列、作出表率。湾区国资监管部门发挥先行先试功能作用,不断完善社会价值工作体系,积极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开展实地调研、督导推动和考核评优,组织所监管企业编制发布社会价值报告,探索提升社会价值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充分激发企业社会价值创造的活力与动力。

广东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刘胜:下一步,广东省国资委将继续加强对大湾区国有企业社会价值工作的研究、指导与推进,推动社会价值理念融入企业战略规划、覆盖生产经营、成为企业文化,使大湾区国有企业主动融入重大战略,创造社会价值,服务美好生活,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论坛上正式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国有企业社会价值蓝皮书(2022)》。蓝皮书显示,在大湾区的国企中,超七成企业已经或计划制定社会责任规划,超六成企业年度社会责任预算在100万元至200万元。其中,11.29%的湾区国企已经制定社会责任专项规划,如南粤集团、广汽集团、越秀集团、广州无线电集团等;37.90%的湾区国企尚未制定社会责任规划,但在企业战略规划中有专门的社会责任板块;另有27.42%的湾区国企近期打算制定社会责任规划。

值得关注的是,广州国资国企系统首次编发《广州国资国企社会价值蓝皮书(2022)》。据介绍,截至2022年6月末,全市国企资产总额5.87万亿元、位居副省级城市第一;拥有广汽、建筑、广药3家世界500强企业,36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形成证券市场“广州国资板块”。

 

4、河南国资国企数智赋能三年行动全面启动

 

为推动国资国企成为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的先行军,8月12日,河南省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数字化发展研究院在郑州举办河南省国资国企数智赋能三年行动启动会。

会议强调,国资国企要勇挑重担、敢打头阵,成为实施数字化转型的先行军。一要擘画蓝图,统筹做好两篇文章。着重做好数智国资和数治国企两篇文章,力争到2024年底基本建成“国资大脑”和“产业大脑”,监管核心业务实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省管企业数字化转型进入国内第一方阵。二要提升能级,构建智能监管体系。抓紧构建“121N”智能化国资监管平台,年底前全面建成覆盖省管企业、地市国资监管机构的在线监管系统,开展穿透式监管试点,打造有河南特色的穿透式国资监管新名片。三要数智赋能,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以经营管理数字化提高运营效率,实现生产、业务、管理、决策的数字化。以生产制造数字化推动转型升级,提高工艺革新、装备升级、管理优化和生产过程智能化水平。四要抢滩蓝海,构筑未来发展优势。推动省管企业加强数字关键技术攻关,打造数字化原创技术策源地。深化与嵩山实验室、黄河实验室合作,创建数字科技领域鲲鹏创新中心、人工智能协同创新中心等产业创新平台。发展算力基础设施、优化升级网络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全省国资国企一体化数据中心体系。深度挖掘数据要素价值,组建河南数据集团,统一管理运营数据资产,让数据富矿成为新的“金山银山”。五要完善机制,营造良好产业生态。坚持人才引领,设立首席信息官,选配专业人才。将省管企业数字化转型情况作为科技创新重要内容,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推广智慧岛等“双创”经验,深化与国内外一流科研机构、高校和龙头企业开放合作,为数字转型提供不竭动力。

会上,河南省管企业首席信息官(CIO)创新联盟正式成立,河南国资云正式上线。中国电信河南分公司、中国联通河南分公司、中国移动河南公司、中电金信软件有限公司、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奇安信集团、中机六院、华润数科控股有限公司、豫信电科集团签署央地合作数字产业化项目合作协议;河南省国资委、河南能源集团、平煤神马集团、安钢集团、河南水投集团、郑煤机集团、豫信电科集团等多家单位签署产业数字化项目合作协议。

 

5、山东省国资委召开主任办公会议 研究规范省属企业并购上市公司等事项

 

8月16日上午,山东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斌主持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规范省属企业并购上市公司等事项。

会议指出,开展上市公司并购是提升省属企业资源配置效率、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活力、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省属企业并购上市公司,要立足企业自身定位和发展规划,服务国家和省发展战略,聚焦做强做精主责主业,坚持市场化原则,遵循资本市场规律。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扎实开展尽职调查,深入进行可行性分析,将风险防控贯穿工作全过程,依法依规、稳妥审慎开展并购,避免盲目和错配投资,防止利益输送。要加强并购事后管理,发挥国有股东作用,促进业务融合和资源整合,依托上市公司推动企业资产证券化,确保实现并购预期目标。

 

6、青海省财政厅:聚焦公司章程关键环节完善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

 

近日,记者从青海省财政厅获悉,为有效规范省级国有金融企业公司章程管理行为,进一步深化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省财政厅印发《青海省省级国有金融企业公司章程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以国有金融企业公司章程管理为抓手,将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工作要求固化为企业公司治理的“规定动作”,促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相融合,推动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监管办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治企、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围绕公司章程制定、修改、审核、备案等环节,进一步规范省级国有金融企业章程管理。其主要内容包括,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要求,将党的领导和党建工作嵌入公司治理重要环节,明确各治理主体的职责定位,确保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清晰透明,议事规则科学规范,决策程序衔接顺畅。在《公司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将青海省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相关要求纳入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等重点章节必须载明的内容,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根本性、基础性作用。

《监管办法》要求省级国有金融企业制定(修订)公司章程的,应当履行相关程序报省财政厅审核备案。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制定(修订)章程报省财政厅批准;省财政厅出资的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公司制定(修订)章程由省财政厅委派股东代表履行内部治理决策程序;其他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公司制定(修订)章程报省财政厅备案。同时,省级国有金融企业要指导推动子公司完善章程内容,明确制定管理程序。重点子公司章程涉及控制权转移等重大事项的,集团公司(总部)应当及时向省财政厅报告。

 

7、宁夏银川国有企业重组:9家集团揭牌 一级企业数压减80%

 

8月15日下午,宁夏银川市举行国有企业重组揭牌仪式。重组整合后,银川市国资委监管资产规模到“十四五”末将突破1800亿元,打造6家AA+及以上信用评级企业,其中至少1家达到AAA级信用评级,并谋划培育或控制1—2家上市公司。

此次银川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改革按照产业相同、行业相关、主业相近的原则以及实体化运作、市场化转型、专业化运营、规模化发展、法治化建设等“五化”重组的改革方向,将银川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为9家集团公司。

重组改革中,银川市打造了集资本运营、产业投资运营、上市公司培育及并购为主业的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集产业股权投资、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商业保理、融租租赁为主业的银川金融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城市投资建设和城市运营为主业的银川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新型材料、清洁能源、数字信息、生态农业、新能源、现代物流为主业的银川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文旅产业开发、文旅项目投融资建设为主业的银川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资产运营、资产处置为主业的银川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集土地一二级开发、资产经营、园区管理为主业的银川创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人才服务、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研发为主业的银川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城市燃气建设运营为主业的夏哈纳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重组整合后,银川市级全资控股的22家一级企业、275家二、三级企业和94家四、五级企业压缩到110家,其中一级公司9家,二级公司51家,三级公司50家,分别压减80%、60%和40%以上,四级以下企业全部压减,形成功能定位清晰,主责主业突出,治理结构完善,充满生机活力的企业格局。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银川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19户市属企业资产总额1259.55亿元,同比增长7.4%;净资产651.47亿元,同比增长7.2%。下一步,银川市将拿出4个总经理岗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拿出22个副总经理岗位面向全市国资系统竞聘上岗,并加大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挂钩力度,持续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8、青岛国资国企积极匹配城市发展战略 落实推进重大项目

 

今年以来,青岛全面发力实体经济和招商引资、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以重大项目作为撬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点。作为城市发展的主力军,青岛国资国企积极匹配城市发展战略,落实推进重大项目取得积极进展。

从市国资委获悉,截至目前,青岛市属企业今年匹配城市发展战略重点项目已达100个,投资总额4952.8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743.7亿元。这些项目中,既有高质量、大体量的重点产业链项目,也有基础性、综合性的重点片区开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资国企的“领投”,将发挥牵引和支撑作用,为青岛产业转型升级、城市品质提升锻造新优势。

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打造现代产业先行城市,实体经济振兴发展是当前青岛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发展质效的战略性举措。市属企业作为城市优化产业布局的“开路先锋”,通过直接投资以及股权、基金投资等资本运作形式,推动城市产业资源向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价值链高端集聚,并前瞻布局了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市属企业匹配城市发展战略重点项目清单中,产业类项目有29个,投资总额864.6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34.8亿元。

提升城市品质。正在开展的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给市属企业提供了重要的舞台。在市属企业参与匹配城市发展战略重点项目清单中,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类项目有41个,投资总额2979.6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347.2亿元;其他类建设项目30个,投资总额1108.6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61.7亿元。

发挥考核引导。加强考核激励引导。对市属企业承担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任务和重点产业项目等加大考核政策支持力度,对按规定进度完成工作任务的,在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实施奖励加分,作为企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以及工资总额预算正向联动,充分调动市属企业承接我市重大项目投资建设任务积极性。建立重点项目清单。梳理形成2022年市属企业产业类(工业园区)投资项目清单、市属企业已纳入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指挥部确定任务清单、市属企业参与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其他项目清单等三张清单,推动打造“双千亿”项目工程。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支出安排上,更多向承担我市重大项目投资建设任务的市属企业倾斜。同时,健全完善机制,研究在市属企业主业中增加培育业务类别,市属企业对照24条重点产业链匹配的新兴产业可以纳入培育业务,按照主业进行管理。探索建立重大战略项目招引“揭榜挂帅”制度,支持市属企业招引青岛市“五大一流产业集群”“三大新兴产业集群”等领域重点产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