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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一重”政策与行业趋势动态周报(20220826-20220901)
阅读数:1241

时间:2022.08.26.-2022.09.01

来源:南京卓远

作者:基建业务咨询部

★ 目录 ★


双碳新趋势

01

国家发改委:加快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02

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03

工信部等三部门: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避免产业趋同、恶性竞争和市场垄断

04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05

央行等六部门:培育优化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政策热点

01

国办:成立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02

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印发《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

03

水利部等四部门合力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

04

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

05

【地方动态】江西省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


项目动态

01

沙河至铁山港东岸铁路支线PPP项目

02

南宁市2022年第一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PPP项目

03

江西省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

04

怀远县环保新材料产业园一期、二期、三期EPC项目

05

天门市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公共配套EPC项目


投融资信息

01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02

17只公募REITs市场表现(截止8月31日)

03

全国碳市场交易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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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新趋势

 

1、国家发改委:加快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司长刘德春主持召开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会议要求,下一步,各成员单位要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总牵引,深入扎实做好循环经济发展工作。一是持续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把产业园区作为工作重点,指导地方组织好实施好循环化改造和清洁生产改造,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二是加快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以60个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为抓手,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有序发展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三是深化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加强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及农膜、农药包装等废旧农用物资回收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四是加强法规政策保障。完善法律法规标准,夯实统计评价基础,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五是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分工,做好政策解读、经验推广等宣传工作。六是做好循环经济对外工作。积极开展循环经济国际合作,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出“中国方案”,讲好“中国故事”。

 

2、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开展试验验证及试点应用。围绕绿源、智网、降荷、新储等新型电力装备,建设满足工程应用实况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验证平台。发挥重大工程牵引带动作用,鼓励具备基础和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电力装备重点领域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其中,太阳能装备方面,推动TOPCon、HJT、IBC等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技术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组件技术产业化,开展新型高效低成本光伏电池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和行业应用。火电装备方面,加快630℃、650℃清洁高效煤电装备应用。推动超临界二氧化碳发电技术应用。建设全流程集成化规模化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应用项目。 

 

3、工信部等三部门: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避免产业趋同、恶性竞争和市场垄断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到,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能源主管部门要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科学规划和管理本地区光伏产业发展,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全国光伏市场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规范和标准引领,根据产业链各环节发展特点合理引导上下游建设扩张节奏,优化产业区域布局,避免产业趋同、恶性竞争和市场垄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引导各类资本根据双碳目标合理参与光伏产业。在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中,不得囤积倒卖电站开发等资源、强制要求配套产业投资、采购本地产品。

 

4、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8月25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下称《计划》)。《计划》指出,全面系统提高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质量,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计划》要求,到2025年,单位信息流量综合能耗比“十三五”期末下降20%,单位电信业务总量综合能耗比“十三五”期末下降15%,遴选推广30个信息通信行业赋能全社会降碳的典型应用场景。《计划》提出了优化绿色发展总体布局、聚焦重点设施绿色发展、协同推进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建设、强化行业赋能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供给能力、加强行业绿色发展统筹管理等五大方面行动任务。《计划》还强调,要积极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推动金融机构为绿色企业和项目提供多样化投融资支持。推动加大绿电供给,研究企业绿色能源使用量与碳排放量间的扣减办法。

 

5、央行等六部门:培育优化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中国人民银行等6部门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经过5年左右努力,在重庆市基本建立组织多元、产品丰富、政策有力、市场运行安全高效的绿色金融体系。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参照国际通行绿色金融标准,识别主要产业部门绿色低碳转型机遇。金融资源绿色化配置畅通高效,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规模加快增长,绿色金融产品、工具及服务模式创新不断涌现,绿色产业融资环境逐步改善。金融科技与绿色金融深度融合,绿色金融数字化建设成效显著。推动碳金融市场发展。培育优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探索初始配额有偿使用制度,发展农林行业碳汇,探索碳资产配额回购、核证自愿减排量置换等融资业务的可行性。

 


 

政策热点

 

1、国办:成立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主要职责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推动完善质量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审议重大质量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质量强国建设工作,研究解决质量强国建设重大问题,部署推进质量提升行动、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全国“质量月”活动等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质量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印发《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

 

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近日印发《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力争到2022年底前,全国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到2023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到2025年底前,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密优化,农村公路沿线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更好满足公众高品质、多样化出行服务需求。

 

3、水利部等四部门合力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的决策部署,近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通过优化区域工程布局,不断推进水源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包括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和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现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通知》强调,要创新投融资机制,依法依规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涉农财政资金等渠道,支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坚持两手发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用足用好项目资本金和金融信贷等支持政策,推进利用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拓宽投融资渠道。深化政银企合作,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

 

4、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用水权改革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近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用水权改革工作作出总体安排和部署。

《意见》提出,进一步推进用水权改革,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加快用水权初始分配,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健全完善水权交易平台,加强用水权交易监管,到2025年,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基本建立,区域水权、取用水户取水权基本明晰,用水权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用水权市场化交易趋于活跃,交易监管全面加强,全国统一的用水权交易市场初步建立;到2035年,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用水权制度体系全面建立,用水权改革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的作用全面发挥。

《意见》要求,加快用水权初始分配和明晰。一是加快推进区域水权分配。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批复的可用水量、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下来的地下水可用水量、调水工程相关批复文件规定的受水区可用水量,作为区域的用水权利边界。二是明晰取用水户的取水权。在严格核定许可水量的前提下,通过发放取水许可证,明晰取用水户的取水权。三是明晰灌溉用水户水权。地方可根据需要通过发放用水权属凭证,或下达用水指标等方式,明晰灌区内灌溉用水户水权。四是探索明晰公共供水管网用户的用水权。

《意见》要求,推进多种形式的用水权市场化交易。一是推进区域水权交易。对位于同一流域或者位于不同流域但具备调水条件的行政区域,可以对区域可用水量内的结余或预留水量开展交易。二是推进取水权交易。取用水户在取水许可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可以有偿转让节约下来的取水权。对水资源超载地区,除合理的新增生活用水需求,其他新增用水需求原则上应通过取水权交易解决。三是推进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在灌区内部用水户或者用水组织之间进行。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灌区管理单位可以回购灌溉用水户水权,用于重新配置或交易。四是创新水权交易措施。鼓励地方将用水权交易作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保护补偿的重要手段。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供水工程建设运营,转让节约的水权获得合理收益。鼓励将通过合同节水管理取得的节水量纳入用水权交易。因地制宜推进集蓄雨水、再生水、微咸水、矿坑水、淡化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交易。

 

5、【地方动态】江西省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

 

为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全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全面服务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了在五大重点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我省生态保护修复。

据悉,《实施意见》指出,针对受损、退化、功能下降的森林、草地、湿地、河流、湖泊等自然生态系统,开展水土流失防治等。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增加碳汇增量,鼓励开发碳汇项目。

针对农田生态系统,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土地复垦、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改善农田生境和条件。

针对城镇生态系统连通不畅、空间结构不合理、生态空间不足等问题,实施生态廊道、生态清洁小流域、水系连通工程、生态基础设施和生态网络建设,提升城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针对历史遗留矿山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施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矿山损毁土地植被恢复、破损生态单元修复等,重建生态系统,合理开展修复后的生态化利用;参与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鼓励和支持投入循环农(林)业、生态(红色)旅游、休闲康养、自然(红色)教育、地下水及地热资源利用等;发展油茶、中药材、竹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参与河道保护治理及水生态保护修复,在水资源利用等产业中依法优先享有权益;参与外来入侵物种防治、生物遗传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广应用高效诱捕、生物天敌等实用技术;开展产品认证、生态标识、品牌建设等工作。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了产权激励、碳汇交易、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等8项支持政策。

 


 

项目动态

 

1、沙河至铁山港东岸铁路支线PPP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沙河东站(含)至榄根车场(含),正线约66km;(2)榄根车场(不含)至榄根作业区专用线(以下简称“榄根专用线”),正线长约2.418km。本项目线路自玉铁线沙河东站K77+574.02(=CK0+000)接轨,通过广西沿海铁路玉铁线与全国路网连接,线路自广西沿海铁路玉林至铁山港线沙河东站南端接轨引出,经玉林白平产业园、玉林龙潭产业园、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至北海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铁路主要技术标准:(1)沙河东站(含)至榄根车场(含),铁路等级:Ⅱ级;正线数目:单线;速度目标值:120km/h;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为1200m,困难地段800m;限制坡度:6‰;牵引种类:电力;机车类型:货机暂定交流传动机车(型号与玉铁线相同);牵引质量:4000t;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闭塞类型:半自动闭塞。(2)榄根专用线,铁路等级:铁路专用线;正线数目:单线;设计速度:40km/h;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400m,困难250m;限制坡度:6‰;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闭塞类型:按调车办理;牵引种类:内燃;机车类型:DF系列;牵引质量:4000t;设计轴重:≤25t。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462,950.9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约6,766.51万元。

中标人名称:中国铁建昆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铁建北部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铁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铁运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中标报价:运营期30年内,每年可行性缺口补助报价165,000,000.00元

2、南宁市2022年第一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PPP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本项目包含2022年南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江南区第一片区、青秀区第一片区、兴宁区第一片区、桂西船厂宿舍示范点、南湖公园宿舍示范点、唐山路2号小区示范点共6个子项。根据已批复的改造方案,本项目涉及改造小区57个,总户数6625户,楼栋数183栋,楼栋本体改造面积553369.14平方米,公共基础设施改造面积159189.2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楼栋主体改造、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其中楼栋主体改造包括小区内的楼栋设施、建筑修缮、房屋建筑提升等;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包括服务设施、小区道路、市政设施、公共环境、公共空间、公共设施提升等。

中标人名称: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条件:(1)PPP工程建设投资额248,740,000.00元;(2)日常运营维护成本78,079,600.00元;(3)可行性缺口补助288,563,100.00元;(4)全投资所得税前内部收益率6%。

3、江西省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江西省萍乡市。主要建设道路海绵化工程、小区海绵化工程。内容包括针对易涝小区片区路网进行道路海绵化改造和新建海绵化道路,包括新建萍福南路、兴业北路、铜锣湾路、尚贤路、宜萱路(北段)、进贤路、高站东路奥体段、高站东路田中段、敬贤路、祥龙西路、祥龙路(东段)、焕文路、振工北路、安泰北路、兴贤中路、兴文路、宜萱路(南段)、崇文路、祥龙路(西段)、紫云路、兴贤东路(吴楚北大路至观泉南路)、光丰路、登岸东路延伸等道路,道路面积541182.9平方米,配套建设排水、照明、绿化、市政管道、海绵设施、交通设施、公交站牌、检查井等基础设施工程,以及部分路段交叉路口等附属工程;对早禾巷小区、大兴巷小区、泰华楼小区、金陵东路小区、金山角商贸城、杨梅塘路滨河小区、体育中心小区、金源小区、平安小区、富冲小区、万龙巷小区、罗家塘小区、瓦塘坡小区等易涝小区进行雨污分流、道路海绵化、生态绿化、新建停车位、充电桩等建设。合作期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投资估算金额为62974.38万元。

中标人名称:萍乡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条件:综合回报率5.50%;运营回报率6.50%

4、怀远县环保新材料产业园一期、二期、三期EPC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榴城镇高皇社区,长盛大道北侧,安乡路南侧,迎宾路西侧,五岔路东侧;总建筑面积约为73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会议中心(中试车间)、检测中心及展示馆、研发办公、员工公寓、大门、道路、广场、绿化、供配电、给排水、通讯、园区照明、园区附属配套设施及城市道路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会议中心(中试车间)、检测中心及展示馆、研发办公、员工公寓、大门、道路、广场、绿化、供配电、给排水、通讯、照明、附属配套设施及城市道路等,投资概算320362.82万元。

中标人名称: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牵头人)、安徽振岳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创辉达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中标条件:勘察设计费20.00元/平方米,施工工程费用报价下浮率为14.00%

5、天门市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公共配套EPC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湖北省天门市蒋湖农场东侧工业集中区。本次建设范围为农贸交易区、冷链仓储物流区、污水处理工程、社会停车场、入口广场、道路、场区绿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其他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约80000m2,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3000t/d,远期6000t/d),配套道路总长约4700m。

中标人名称: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交天津港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30,839,062.69元

 

 


 

投融资信息

 

1、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上周,全国共发行19支地方政府债券,其中10支为再融资债券,9支为新增债券。新增债券发行额408.7081亿元,为甘肃、河南、宁夏、山西等地发行,其中专项债券发行1支,主要用于支持中小银行发展等方向。上周一般债券加权发行利率为2.75%,专项债券加权发行利率为2.86%。

 

 2、17只公募REITs市场表现(截止8月31日)

 

 3、全国碳市场交易动态

 

根据全国碳交易微信公众号披露数据,上周(08月22日至08月26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13,088吨,总成交额769,141.00元。

挂牌协议周成交量XX吨,周成交额13,088吨,周成交额769,141.00元,最高成交价59.50元/吨,最低成交价58.00元/吨,上周五(08月26日)收盘价为58.50元/吨,较上上周五(08月19日)上涨0.86%。

无大宗协议交易。

截至上周五(08月26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195,015,859吨,累计成交额8,551,064,396.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