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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一重”政策与行业趋势动态周报(20221111-20221116)
阅读数:584

时间:2022.11.11.-2022.11.16

来源:南京卓远

作者:基建业务咨询部

★ 目录 ★


双碳新趋势

01

发改委等三部门:新增风电、光伏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绿证作为认定凭证 

02

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03

【地方动态】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04

【地方动态】浙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05

【地方动态】四川省印发《四川省碳市场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政策热点

01

农业部等五部门:关于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02

住建部:关于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0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公布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

04

科技部印发《“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

05

【地方动态】北京市印发《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革方案》


项目动态

01

恩平市镇海湾区供水工程项目EPC+O项目

02

汝城县第一中学整体搬迁项目工程EPC+F项目

03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

04

宿州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PPP项目

05

南宁市2022年教育基本建设PPP项目


投融资信息

01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02

20只公募REITs市场表现(截止11月14日)

03

全国碳市场交易动态

图片


 

双碳新趋势

 

1、发改委等三部门:新增风电、光伏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绿证作为认定凭证

 

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的可再生能源,现阶段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以各地区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在全国和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时予以扣除。同时要求以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认定的基本凭证,完善可再生能源消费数据统计核算体系,科学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等等。

这意味着,在能源消耗较高的地区,使用新增的风电、光伏电力可以不被纳入总量控制,即鼓励企业通过购买或者自投新能源电站,增加绿色电力消纳水平;同时绿证作为认定凭证,也将加大绿证的流通与交易,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于绿电的认知度与接受度。

 

2、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有色金属产业结构、用能结构明显优化,低碳工艺研发应用取得重要进展,重点品种单位产品能耗、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十五五”期间,有色金属行业用能结构大幅改善,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30%以上,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确保2030年前有色金属行业实现碳达峰。

 

3、【地方动态】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日前,河北发布了《关于深化碳资产价值实现机制若干措施(试行)》,“实行碳排放抵销”引起了广泛关注。措施中明确,“根据碳排放单位年度核查碳排放量和行业碳排放基准值,对排放企业超行业碳排放基准值排放量部分按10%的比例购买降碳产品抵销碳排放。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按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碳排放总量的1%购买降碳产品”。

 

4、【地方动态】浙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就《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到 2025 年,基本形成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格局,初步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制度体系,实现技术突破、管理优化、制度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减污降碳协同发展典型模式。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单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的控制目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4%,所有设区市和 60%的县(市、区)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评估,设区市减污降碳协同指数提高 10%,创建 20 个创新城市、50 个创新园区,建设 200 个标杆项目。到 2030 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非化石 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30%,设区市减污降碳协同指数累计提高 20%,累计创建 40 个创新城市、100 个创新园区,建设 400 个标杆项目。

 

5、【地方动态】四川省印发《四川省碳市场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四川省碳市场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其中提到,探索开展碳排放和能耗在线监测,有序推动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有条件的企业试点开展以二氧化碳排放浓度、烟气流量为重点的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评估,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两高一低”项目分类处置,探索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有序退出淘汰过剩落后产能。稳步推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行动。到2025年,确保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

 

 


 

政策热点

 

1、农业部等五部门:关于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按区域特点,划分为整地市级、整县级和整灌区等三类。首批在部分地区先行择优支持不超过20个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率先将一定区域内符合立项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其中,整地市级试点6—8个、整县级试点6—8个、整灌区试点6个。试点建设周期3—5年。

 

2、住建部:关于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通过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深入探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的方法和举措,在部分城市建立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公布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发展智能建造,以科技创新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经城市自愿申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和专家评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将北京市等24个城市列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试点自公布之日开始,为期3年。

试点城市要严格落实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序推进各项试点任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试点成果,每季度末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年底前报送试点年度报告。有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指导支持力度,宣传推广可复制经验做法,推动解决问题困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定期组织对各试点城市的工作实施进度、科技创新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等开展评估,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试点城市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度滞后的试点城市加强调度督导。

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名单: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河北雄安新区、河北省保定市、辽宁省沈阳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温州市、浙江省嘉兴市、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佛山市、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4、科技部印发《“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

 

科技部印发《“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到2025年,国家高新区、自创区布局更加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体制机制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改善,高新技术产业体系基本形成,高新技术成果产出、转化和产业化机制更加完善,攻克一批支撑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制一批兼具原创性和先进性的高水平标准,形成一批自主可控、国际领先的产品,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保障作用明显增强,绿色低碳和智能化转型成效显著,中关村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取得重要进展,建成若干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和一批创新型科技园区、创新型特色园区,对国家重大战略的全方位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

 

5、【地方动态】北京市印发《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革方案》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革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全面开展老旧小区体检,力争在2022年底前将需改造的老旧小区全部纳入改造项目储备库;研究通过合理打包改造项目,将配套设施收费、存量资产收益、服务设施运营收益等作为还款来源,发行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

《方案》提出,健全老旧小区改造多方参与机制。健全社会资本参与机制。鼓励市、区属国有企业通过“平台+专业企业”模式统筹社会资本参与、存量资源利用、规模化改造、专业化运营、规范化物业,推动“治理+改造+运营”一体化实施。

《方案》提出,创新财税、金融和住房公积金支持措施。提高政府资金使用绩效。研究通过合理打包改造项目,将配套设施收费、存量资产收益、服务设施运营收益等作为还款来源,发行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

加大金融、税收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争取政策性银行长期、低息贷款支持,创新商业银行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信贷途径,鼓励以设施经营权和物业服务协议作为质押获得贷款,以经营收入和物业费作为还款来源。进一步推进税费减免政策落地,减轻企业负担。建立引入社会资本贷款贴息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贴息率不超过2%、最长不超过5年的贷款贴息支持。

 

 


 

项目动态

 

1、恩平市镇海湾区供水工程项目EPC+O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恩平市。(1)建设内容:恩平市镇海湾区供水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以锦江水库和凤子山水库作为水源点,凤子山二级电站进水口上游250m处新建取水口,通过两条DN900球墨铸铁管引水至水厂进水口,通过DN900球墨铸铁管(双管)沿凤子山水库进库路输送原水至恩城街道办大陂村旧砖厂(水厂厂址),水厂主体生产建筑物有配水池、絮凝沉淀池、V形滤池、清水池、回收水池、输水泵房、污泥浓缩池、加药间及脱水机房。本工程永久占地170亩,其中水厂占地65亩,管道占地105亩。办公楼、管理房、输水泵房、加药间、反冲洗间、絮凝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综合管理房6万m3/d建设,预留远期增建4万m3/d建设用地空间。水厂清水池出水经加压泵房加压后通过铺设至大槐、横陂镇供水主管网输送至大槐、横陂,与现状供水支管连接,实现供水,同时预留供台山市北陡镇和深井镇的预留口。工程包括:新建水厂;铺设供水管网46.9千米,其中 DN900球墨铸铁管8.4千米;DN1000球墨铸铁管9.5千米,DN800球墨铸铁管29千米等建设。(2)本项目的运营维护范围为:①取水口、原水管和制水厂的运营维护,主要包括制水生产、建构筑物的维护,设备设施巡查、保养、大修小修等,不包括大型设备升级、重置及自控改造。②供水管网的巡检、管养、抢修维修、并网管理、信息化建设等。③供水咨询、售后服务、供水业务办理、水表安装、抄表、(代)收费等。

中标人名称: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联合体

中标金额:40292.47万元

2、汝城县第一中学整体搬迁项目工程EPC+F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镇滨河路以东,和平路以南,汝城大道以西,爱莲路以北。总建筑面积约58855平方米,新建综合楼(含办公楼、图书馆、报告厅)、实验楼、教学楼、食堂、学生公寓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中标人名称: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湖南中大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金额:296,539,592.80

 

3、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主要包含新建、改扩建霍邱县城区21条市政道路,其中新建道路16条,改扩建道路5条。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弱电排管工程、照明工程、电力排管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附属工程等。运营期内,本项目运营内容主要包含:按照有关的标准和规范,完成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道路(含路基、路面、人行道)、桥涵、管线、绿化、照明设施、标志标线等的运营养护、保洁,提供道路中、大修服务。市政道路养护必须符合《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以及国家、安徽省、六安市(或霍邱县)的其他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保证市政道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为通行车辆和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

中标人名称: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金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2.00%;合理利润率:4.7%;年度折现率:5.64%;全合作期运维绩效服务费总额:37179.22万元;全合作期政府付费总额:291353.66万元

4、宿州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PPP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1)建设内容:宿州市体育场总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座位数约30000座,包括主田径场及看台、热身练习场、室外健身广场、体育场管理附属设施、室外总体工程以及相关体育工艺设施设备等。宿州市游泳馆及综合型全民健身中心总建筑面积约4.9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89万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为停车场及配套用房,地上一层为游泳馆(座位数约1500座),二层、三层为综合型全民健身中心,同时配套建设附属工程以及相关体育工艺设施设备等。(2)运营内容:①项目设施维护:红线范围内房屋建筑(体育场、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等)、附属公共设施(供排水、强弱电、暖通、燃气等)、配套设施(广场、景观绿化等)、室内外体育设施(田径、场地、器材等体育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维修(不含大修和重置)和物业管理服务、突发应急事件的抢险抢修和处置等。②项目运营: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体育商贸、场地开放、健身服务、竞赛表演、体育培训、运动指导、广告等无形资产开发、演艺事业、会展、配套商业、物业管理(含水电费、燃气费等)等,满足绩效评价标准要求。

预中标供应商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体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预中标金额:可行性缺口补助总额为1,462,341,400.00元,其中年可行性缺口补助112,487,800.00元/年,年可用性服务费112,544,400.00元/年,建安费下浮率0.00%,投资回报率6.50%,年运营维护服务费14,021,600.00元/年,年经营成本13,165,800.00元/年,合理利润率6.50%,年使用者付费14,078,200.00元/年。

5、南宁市2022年教育基本建设PPP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西南宁市。(1)建设内容:本项目包含南宁市第二十四中学后勤生活综合楼工程、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新阳校区教学实训综合大楼项目、南宁市第九中学高中部新校区项目、南宁市第十三中学五象校区项目、南宁市第二十六中学五象校区改扩建工程、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五象校区教学实训综合大楼、南宁五象新区第一实验小学新校区项目、南宁市邕宁区龙华路小学项目、南宁市邕宁区江湾路东小学项目、南宁市邕宁区龙华路幼儿园、南宁市邕宁区联合路幼儿园项目,共11个学校建设项目。根据已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有建筑6359.99平方米,新建地上建筑面积222573.27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面积29875.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2448.58平方米。(2)运营内容:对学校小卖部、停车场、汽车充电设施、教师管理用房、体育场地等进行运营维护,提供课后服务、午托服务、寄宿制高中住宿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

中标人名称:南宁市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八局广西建设有限公司的联合

中标金额:1,657,411,900.00元

 

 


 

投融资信息

 

1、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上周,全国共发行25支地方政府债券,其中23支为再融资债券,2支为新增债券。新增债券发行额215.00亿元,为江苏等地发行,主要用于棚改、城镇建设等方向。上周一般债券加权发行利率与专项债券加权发行利率均约为2.82%。

 

 2、20只公募REITs市场表现(截止11月14日)

 

 3、全国碳市场交易动态

 

根据全国碳交易微信公众号披露数据,上周(11月07日至11月11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142,123吨,总成交额8,244,134.20元。

挂牌协议周成交量142,123吨,周成交额8,244,134.20元,最高成交价58.20元/吨,最低成交价57.70元/吨,上周五(11月11日)收盘价为58.00元/吨,与上上周五(11月04日)持平。

无大宗协议交易。

截至上周五(11月11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197,332,645吨,累计成交额8,673,699,139.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