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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动态】国资国企改革新规与简析周报 (20221121-20221127)
阅读数:1027
 

2022.11.21-2022.11.27

来源:南京卓远

作者:西南公司

本 期 目 录 |

一、国资国企改革政策及简析 

1、《海南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2、《关于推进省属企业财务管理提升的指导意见》

3、《市属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八大专项行动方案》

4、《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工作的意见》

5、《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推进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国资相关新闻

1、宁夏国资委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法治建设

2、宁夏自治区国资委突出“七个重点”扎实推动全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专项治理工作

3、通辽市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激发国企活力

4、许昌市财政局(国资委)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指导意见

5、滨州市国资:强化内控合规,筑牢风险防线

6、广东省城规院:创新“1+X+N”薪酬分配体系 让激励更有“含金量”

7、柳工农机公司成功实施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内生动力

 

 

一、国资国企改革政策及简析

 

1、《海南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发文机关:海南省国资委政策法规与治理处

发布时期:2022-11-25
官网链接:http://gzw.hainan.gov.cn/jdhy/zcjd/zxjd/202211/t20221125_3315882.htm

丨政策简析丨

近年来,海南省国资委高度重视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国企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开展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省属企业加快建立起全面覆盖、全员参与、职责清晰、协同联动、务实高效的合规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海南省国资委总结经验,制定出台《办法》,必将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深化合规管理工作,保障企业加快改革步伐,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办法》共八章四十二条。框架结构与《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基本一致,同时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省属企业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主要内容和特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合规组织和职责更加清晰明确。明确了党委、董事会、经理层在合规管理中的职责,指出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董事会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经理层切实履行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职能。二是突出强调合规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建立以基本制度、重点领域合规管理具体制度或专项指南、涉外业务重要领域专项合规管理制度等为主体的分级分类合规管理制度体系。三是细化完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构成要素和内容。同时增设了合规审查后评估机制,形成持续提升机制。四是明晰合规文化和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方法及要求。将合规文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分别专章设置,更加凸显其在企业合规管理中的重要性。五是强调内外部监督问责的重要性。从国资监管机构和企业自身两个层面分别明确了对企业违规行为的问责追责要求。

 

2、《关于推进省属企业财务管理提升的指导意见》

发文机关: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期:2022-11-07
官网链接:http://gzw.sc.gov.cn/scsgzw/gfxwj/2022/11/17/f575dc5e14c84280b40c8cbd1fa9a8c3.shtml

丨政策简析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财务管理适应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形势,进一步提升企业财务管理能力水平,加快建设现代化财务管理体系,更加有效支撑省属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四川省“十四五”省属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发展规划》、《关于中央企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四川省国资委印发了《关于推进省属企业财务管理提升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第二部分至第四部分为重点任务(包括推动三个转型、强化六项职能、筑牢三大支撑),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指导意见》主体内容可以概括为“1363”框架,即围绕一个目标(围绕建设一流财务管理体系目标),推动三个转型(优化财务管理顶层设计,着力推动理念转型、职能转型、组织转型三个转型),强化六项职能(强化预算管理、核算管理、税务管理三项基础管理职能、资金运营、提质增效、风险防控三项价值创造职能),筑牢三大支撑(结合新时代财务转型要求,有效筑牢财务数字化建设、高素质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财务管理能力评价体系三大支撑)。

 

3、《市属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八大专项行动方案》

发文机关:济南市国资委

发布时期:2022-11-11
官网链接:http://jngzw.jinan.gov.cn/art/2022/11/11/art_25610_4700343.html

丨政策简析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要求,济南市结合实际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八大专项行动方案》,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于近日印发实施。

八大专项行动包括对标一流攀登行动、服务大局争先行动、纾困惠企帮扶行动、深化改革提升行动、科技创新赋能行动、风险防控筑篱行动、人才战略强企行动、强基铸魂引领行动,围绕落实八大专项行动,细化25项具体措施,对市属国资国企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4、《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文机关:南京市国资委

发布时期:2022-11-21
官网链接:http://gzw.nanjing.gov.cn/njsgyzcjdglwyh/202211/t20221121_3758829.html

丨政策简析丨

为促进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市国资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九条。主要内容包括:第一,高度重视资金管理;第二,加强资金预算管理;第三,严格债务融资管理;第四,加强借款和担保管理;第五,深化资金集中管控;第六,强化“两金”管理;第七,完善资金内控机制;第八,强化资金安全管理;第九,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总体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监督管理更加全面。《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市属企业资金管理监督管理体系,对资金取得、资金使用以及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等涉及资金管理的多个环节都进行了规范或强调,对企业实际运营和与资金相关业务的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二是借款管理更加规范。首先,明确了对外借 款管理要求,体现为五个 “不得”、三个“原则上不得”、一个“严格控制”。其次要求有效落实对外借款保障措施,对参股企业和超持股比例借款的控制措施进行了规定。最后强调决策程序的规范化。三是风险防范更加有力。《意见》进一步突出了资金风险防控和安全管理,要求企业全面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偿付代偿风险及金融市场风险,强调了非金融类企业委托理财的合规性,并对类金融企业风险防控提出了要求。

 

5、《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推进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期:2022-11-22
官网链接:http://www.anshun.gov.cn/zfxxgk/fdzdgknr/zcwj_5621209/aff_5635589/202211/t20221122_77171341.html

丨政策简析丨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为切实深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安顺市推进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了总体思路。要求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推进市级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动市级国有资本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提高市级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不断增强我市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造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市属国有企业,努力实现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了工作内容。一是根据15家非国资监管的市级国有企业的行业类型、生产经营情况,采取脱钩划转、清理退出方式推进市级国有企业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二是通过直接监管、委托监管对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方案》明确了实施步骤。一是第一批划转贵州安顺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由原主管部门制定脱钩划转方案,报市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二是对尚未纳入国资监管的其他14户市属企业按照方案规定明确处置方式,采取清理退出方式完成处置的企业,“一企一策”制订实施方案;对采取脱钩划转方式完成处置的企业,由原主管部门制定脱钩划转方案。市政府将股权划入市国资局监管实施改革重组。三是开展资产清查,市国资局牵头组织对股权已划转的市级国有企业开展资产清查、财务审计,企业原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对存在重大资产权属瑕疵或者重大隐性风险的,市国资局将形成专题报告按程序报市政府。

 

 

 

二、国资相关新闻

1.宁夏国资委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法治建设

 

今年以来,宁夏国资委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法治建设,持续深化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为健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了法治服务保障作用。

融入中心 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以服务宁夏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目标,坚持将法治工作融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深化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完善制度 夯基固本:以强化制度建设为基础,加快构建国资国企政策法规体系;及时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转化为制度机制,写入公司章程、嵌入业务流程;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夯实制度机制根基。突出重点 全面深化: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合规管理为重点,坚持权责法定,分类分层授权放权20项,全面深化国资监管。探索创新 拓展升级:主动适应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需要,紧密结合国资国企实际,拓宽法治工作领域,创新法律服务方式,优化法务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关键作用。

 

2.宁夏自治区国资委突出“七个重点”扎实推动全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专项治理工作

 

2022年,宁夏自治区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结合加强国资监管、深化国企改革、提升管理水平工作任务,牵头开展全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高站位强化组织保障。高站位、早部署、深落实,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和金融监督管理局成立了由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和主任担任“双组长”、财政厅和金融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担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专治办,成立工作专班;二是高标准督导自查自纠。围绕3个不同治理主体43个易发问题的治理环节,研究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召开专题座谈交流会,对治理方案和自查标准进行解读,对共性问题和特殊情况答疑解惑;三是高质量开展重点检查。由国资委、财政厅、金融局有关厅级领导带队,深入一线检查督导;四是高态势盯紧问题整改。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全面总结专项治理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销号标准。五是多举措推进市场改革。从全国范围内择优增加5家产权交易机构,进一步拓宽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渠道,促进产权交易市场化竞争;六是深落实强化成果巩固。针对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存在的权责清单不明确,国有资产评估、公示、内审制度不健全,企业内控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加大制度建设的监督和指导;七是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全方位宣传报道,多渠道收集线索,着力营造公开透明阳光的市场环境。

 

3.通辽市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激发国企活力

 

通辽市聚焦国有企业选人用人、业绩薪酬、经营管理等关键环节,压实责任、协同推进,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取得重要进展。

聚焦“能上能下”,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市场化选聘经理层。对新组建的集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经理层,打破传统经营管理层的干部级别,明确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公开选聘4名市直属国有企业总经理,组建专班推进市场化选聘工作。聚焦“能进能出”,建立市场化公开招聘制度。全面开展岗位写实。制定《推进企业开展岗位写实工作的方案》,优化组织机构、减少部门重叠和职能交叉,对本部内设机构和岗位职责重新调整。聚焦“能增能减”,建立业绩与薪酬挂钩机制。推行工资总额管理。按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对工资总额实行分类管理,着力完善“一适应、两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聚焦“做强做优”,建立差异化长效支持机制。支持向国有企业注入优质资产。将财政资金、土地、文旅资产、国有股权、风光和煤炭等优质资源向市属国有企业倾斜。

 

4.许昌市财政局(国资委)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指导意见

 

为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11月11日,许昌市财政局(国资委)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指导意见(试行)》,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中,实现党组织发挥作用的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文件对市属国有企业党委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6个方面17项内容进行了明确,并对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的基本程序进行了规范。通过健全完善市属国有企业党委议事决策制度,牢固确立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进一步厘清党委和董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5.滨州市国资:强化内控合规,筑牢风险防线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滨州市国资委开展了“2022年度滨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年”活动,旨在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为重点的内控体系,努力实现“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管控目标。

为进一步推动市属企业内控工作抓实落地,针对内控建设薄弱环节,近日,滨州市国资委联合滨州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举办了“滨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专题培训,市国资委领导、市属企业领导、市属企业国资总监、市属企业内控有关负责同志,共14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从实际案例出发,分别围绕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梳理关键业务活动、评估重大风险因素、确定重要流程及控制点、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编制内部控制手册等进行了详尽的阐述,使参培人员加深了对内控建设的认识和理解,明确了接下来的工作方向和要点。

 

6.广东省城规院:创新“1+X+N”薪酬分配体系 让激励更有“含金量”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城规院”)始创于1958年,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2021年11月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近年来,省城规院不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经过实践探索,省城规院形成了一套“1+X+N”三级薪酬分配激励体系:“1”是指公司顶层设计1套一次分配的制度框架,纲举目张定好原则、目标和薪酬分配总量,解决宏观层面“分配什么,怎么分配”的问题;“X”是指各业务部门结合实际自主建立个性化的二次分配机制,在部门的薪酬包里确定分配的标准、内容和方法,解决微观层面“怎么分配好”的问题;“N”是指建立若干个补充调节的配套制度,扫除以上两级分配中无法涵盖到的死角、盲区,从第三个维度解决“怎么分配得更好”的问题。

 

7.柳工农机公司成功实施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内生动力

 

2022年,广西柳工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机公司”)获选国家级“科改示范企业”,在深化改革方面取得了又一新突破。2021年,农机公司成功实施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进一步完善核心人才激励机制,为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农机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精准甄选激励对象,农机公司结合职工岗位价值、实际贡献、承担风险和服务年限等因素,最终确定14名核心技术人员采用股权奖励结合期权激励的方式,8名核心管理人员采用期权激励的方式;

二是合理确定股权奖励额度,坚持以激励促发展的原则,以成果贡献为评价标准确定股权奖励总额和个人额度。在奖励总额方面,奖励总额不超过近3年税后利润累计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的15%,且必须与股权出售相结合。单个激励对象获得股权奖励的以1:1的比例购买企业股权,且获得的股权奖励评估价值折算,累计不超过300万元。个人股权奖励额度综合考虑岗位贡献、岗位绩效等因素,设置500-2000的分配系数及4%-16%的分配比例。阶梯式的额度设计实现了向核心技术人员倾斜的激励目标。

三是优化持股方式和管理办法,员工参与股权激励采用设立合伙企业间接持股的方式,由全体激励对象出资成立的柳州嘉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农机公司进行增资,有效提高了员工持股管理效率。

四是严格期权行权条件,期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等年度经营目标情况及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评价挂钩,总额度按1:3:6的比例分三年行权。

五是明确股权奖励差异化的退出方式,在股权退出方式上,明确股权激励对象取得的股权5年内不得转让、质押或捐赠。差异化的退出方式确保员工退出有据可依、顺利平稳。


最大程度营造氛围,扎实推动连云港市属国有企业聚精会神抓改革、心无旁骛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