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新闻咨询讯 》公司动态
【最新动态】国资国企改革新规与简析周报 (20230116-20230129)
阅读数:635
 

2023.01.16-2023.01.29

来源:南京卓远

作者:国资一部

本 期 目 录 |

一、国资国企改革政策及简析 

1、《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建设方案》

2、云南省国资委出台《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操作规程》

二、国资相关新闻

1、国资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2、内蒙古国资委:三年来,全区国有企业经济规模和综合实力大幅跃升

3、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召开全省国资国企工作会议

4、步步高集团:湘潭市国资委成为公司实控人,公司股票于1月16日复牌

5、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控人将由重庆市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一、国资国企改革政策及简析

 

1、《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建设方案》

发文机关: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期:2022-12-22

文号:沪国资委产权〔2022〕317号

政策链接:https://www.gzw.sh.gov.cn/gzjgwj/20230116/01bbb233e845495b9d895698f436901f.html

丨政策简析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高标准打造长三角产权市场体系,高质量建设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高水平推动长三角产权市场一体化合作,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四地国资委联合制定出台了《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于长三角三省一市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的建设目标、方向作出规划,对于具体建设任务及实操路径给出指导与要求。

《方案》提出,到2025年四地交易机构联动发展的格局逐步形成,业务互利合作逐步展开,一体化信息披露和项目推介基本实现,一体化交易规则扎实推进,交易系统融合互通基本完成,全流程联网交易功能明显增强,协同监管和会商机制持续优化,党建联建、业务培训、人才交流等合作更加深化,服务各类市场主体的能力及市场品牌影响力明显提升,助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作用不断凸显。

《方案》对于地方国企权益类(产权转让、企业增资)业务、中央企业权益类(产权转让、企业增资)业务等五类业务提出分工协同和利益共享机制建设要求,鼓励四地交易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加快推进业务合作。

在业务合作基础上,《方案》要求长三角产权市场在信息披露、项目推介、交易规则、交易系统、交易监管五个方面推进一体化建设。《方案》强调了党对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建设的领导作用,在多个维度提出实施保障措施。

 

2、云南省国资委出台《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操作规程》

发文机关:云南省国资委

发布时期:2023-1-29

号:沪国资委产权〔2022〕317号

官网链接:https://www.gzw.sh.gov.cn/gzjgwj/20230116/01bbb233e845495b9d895698f436901f.html

丨政策简析丨

为规范云南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完善资产损失认定管理,明确认定程序,统一认定标准,云南省国资委根据《云南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云政办发〔2017〕11号)精神,制定出台了《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资产损失认定是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及止损挽损的基础和前提,是解决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责任“不敢追、不想追、不会追”的问题的关键。目前,云南省属企业发生违规经营投资损失后才进行相应的资产损失认定,致使企业损失扩大及无法有效挽损。“操作规程”是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的重要工具,明确了企业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投资等各类资产损失核查认定的程序、方法及证据,并提出了具体工作程序、开展或有损失认定、分级处置等三项新举措,厘清工作流程,将资产损失认定工作前置,有利于追责挽损。

一是明确工作程序,规范流程。“操作规程”中明确了资产损失认定程序,按资产损失涉及的金额大小及事项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一般程序按受理、初步研判、分类处置和核实认定等步骤进行。简易程序(原值金额较小的固定资产、生物性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单笔数额较小的应收款项等资产损失认定)由损失认定机构直接依据相关资料认定损失金额,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作出结论。

二是开展或有损失认定,减少资产损失风险。“操作规程”中对各项资产或有损失认定工作进行了规范,对逾期3个月以上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未收回的,债务人违约且逾期3个月以上未归还贷款的,抵押资产涉及的主债务违约且逾期3个月以上未归还的,其他资产出现非正常情况时,应进行或有损失认定,并同时启动止损挽损工作,及时行动,关口前移,有利于减少或避免企业资产损失。

三是分级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操作规程”中明确国资监管机构、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按各自职责范围组织资产损失认定,原则上一般资产损失、较大资产损失由国有企业或子企业的内部机构或聘请外部中介机构进行损失认定,重大资产损失由国资监管机构内部部门(单位)或聘请外部中介机构进行损失认定。按职责权限分级进行,有利于提高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效率。
出台“操作规程”将有利于省属企业科学合理地认定资产损失、确定损失金额,有利于客观认定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公平公正追究责任,以及及时止损挽损,实现以损失认定促追责,以追责促合规、促挽损、促发展,以末端整治推进源头治理的倒逼效应。

 

 

 

二、国资相关新闻

 

1、国资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2023年1月17日,国资委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出席介绍2022年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彭华岗指出,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2022年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统筹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经营,迎难而上推动经济运行实现稳中有进。2022年中央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9.4万亿元,同比增长8.3%。全年累计上交税费2.8万亿元,同比增长19.3%。中央企业整体规模效益在高速增长基础上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较好实现了稳增长目标。

彭华岗表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将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扎实推进提质增效稳增长,乘势而上组织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切实加大科技创新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基础保障和带动作用,推动中央企业经济增长强劲向上,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作贡献。

 

2、内蒙古国资委:三年来,全区国有企业经济规模和综合实力大幅跃升

 

2023年1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总体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通过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内蒙古自治区国有企业在六大方面实现突破。

一是提升经济实力和规模质效,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截至2021年末,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606.1亿元、利润总额62.7亿元,分别是2019年末的1.4倍、1.5倍,年化全员劳动生产率同比增长34.2%、营收利润率同比提高2.9个百分点,整体运行质量不断提升。在市场环境趋紧、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的情况下,2022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2423.5亿元、利润总额59.8亿元,上缴税费143.2亿元,整体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为稳定全区经济大盘作出了贡献。

二是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重塑国资国企版图。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有进有退、“加法减法”一起做。一方面,按照聚焦主业、专业化整合归并原则做强做大存量国企,完成蒙能和能建的重组整合,重组后的蒙能集团成功扭亏,预计2022年全年实现盈利8亿元;另一方面,立足自治区资源优势和产业特点,优化增量投向,新组建文旅投资、新能源运维公司,努力在落实“五大任务”上发挥国企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动盟市提高国有资本集中度,按照“资产过千亿、保留10户,资产不足千亿、保留5户”的要求,各盟市全部完成了重组整合任务,一级企业数量由290户减少至81户,基本解决了普遍存在“小”和“散”的问题,正在加快形成一批板块清晰、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

三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企业活力和效率。破解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难题,因企制宜、分类施策,推动全区剩余354户全民所有制企业全部完成公司制改革任务。持续提升董事会建设质量,各级企业董事会全部实现“应建尽建、配齐建强、外部董事占多数”,16户监管企业集团、189户各级子企业全部建立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紧扣提升质量效益、改善经营管理、服务国家及自治区建设、绿色安全发展等维度,修订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完善考核目标体系,优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期间监管企业累计修订完善923个管理制度、开展119个内部管理标杆创建活动,企业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四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现“瘦身健体”目标。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圆满收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性难题得到有效解决,企业摆脱了沉重包袱,实现了轻装上阵。大力整治“企业总部机关化”问题,精简总部内设机构、改进总部工作作风,总部部门机构压减幅度达到27.7%,员额减少了23.1%,新进员工公开招聘比例达到100%。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破产清算、清理退出、整合重组、亏损治理”等改革“组合拳”,区属“僵尸企业”全部出清,重点亏损子企业、“两非两资”企业全部完成治理任务。大力压缩企业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圆满完成了管理层级控制在三级以内、法人户数减少20%以上的工作目标。

五是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全面加强“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能力。持续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权责事项由原来的审批、备案、责任3张清单优化整合为包含10个模块35项的“多单一表”。建立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工作闭环,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和水平,建设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及企业大数据监管与服务平台,利用“招采数据画像系统”等业务系统强化数据风险分析能力,对监管企业“三重一大”及大额资金、财务、产权、规划投资等方面进行在线监控。在企业内控体系建设、法律风险防范、采购行为规范、投资行为监管等层面取得显著成效。

六是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推动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同频共振。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推动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制度化、具体化,全区各级国有企业全部完成“党建入章”,前置研讨重大事项清单实现全覆盖,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领导作用有力彰显。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制定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实施方案,自治区国资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和不定期地深入联系点开展调研走访,切实帮助企业弥补工作短板、解决实际问题。推动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统筹推进巡视巡察、国资系统以案促改工作、国企“十乱”整治等重点任务,严肃查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廉洁问题,企业管党治党意识和责任显著增强。

 

3、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召开全省国资国企工作会议

 

2023年1月18日,河南省政府、国资委组织召开全省国资国企工作会议,传达楼阳生书记、王凯省长重要批示,总结2022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安排2023年重点任务。

会议强调,做好2023年工作,要坚持“一二六八”总体布局。围绕“一个中心”。以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推动“一利五率”实现“一增一降四提升”,具体是利润总额实现两位数增长,资产负债率下降2个百分点,净资产收益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营业现金比率显著提升。提升“两个能力”。一是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竞争中提升高质量发展能力;二是增强国有经济核心功能,提升服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能力。实现“六个一流”,即激发一流成长动能,形成一流布局架构,打造一流旗舰劲旅,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完善一流监管机制,强化一流党建保障。开展“八项重点工作”,一是聚焦效益优先,以“自身稳”促“大盘稳”。突出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千方百计提升盈利能力。“三个一批”加快落子,力争完成投资1500亿元以上。实施创利增效攻坚工程、资产优化攻坚工程,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率效益。深化央地合作,力争完成与30家以上央企重点合作项目签约,引进投资3000亿元以上。二是聚焦完善机制,大力度深化改革激发活力。三是聚焦科技赋能,锻造创新驱动“强引擎”。出台推动国有企业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落实好省管企业人才新政20条。四是聚焦服务战略,推进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围绕全省30个重点产业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实施新一轮战略重组行动,做“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做“实”专业化投资平台,做“精”产业集团,做“优”市县平台公司,更好服务全省重大战略。五是聚焦标杆引领,建设国际国内一流企业。加快实施“220”行动,打造“顶天立地”的龙头企业,培育“铺天盖地”的专精特新企业,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构建龙头引领、梯队协同、链群互动的企业集群发展格局。六是聚焦抓面控点,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突出重点“治旧”,未雨绸缪“控新”,标本兼治“防变”,实施降低资产负债率攻坚工程,“一企一策”推动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七是聚焦能级提升,提高监管系统性精准性有效性。八是聚焦强根铸魂,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

 

4、步步高集团:湘潭市国资委成为公司实控人,公司股票于1月16日复牌

 

2023年1月15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步步高集团控股子公司)发布公告称,1月11日其控股股东—步步高集团将所持公司10%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湘潭产投产兴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湘潭产投投资”),转让价款合计为5.18亿元,折合每股转让价格为5.995元;步步高集团将放弃其剩余所持公司全部2.16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99%)对应的表决权。湘潭产投投资成立于2023年1月9日,其主要出资方-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湘潭市国资委全资所有。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湘潭产投投资将成为步步高集团的控股股东,湘潭市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步步高集团发布的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2年净利润为亏损13亿元至19.5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84亿元;扣非净利润预计为亏损12亿元至18亿元,上年同期扣非净利润为亏损4.44亿元。

早在2022年6月,湖南省、长沙市两级国资就对步步高集团伸出援手,湖南兴湘集团、湖南麓谷发展集团意向性对步步高提供流动资金支持。对此次湘潭国资“入主”,步步高集团表示,将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与国有企业之间的资源互补和协同效应,进一步优化步步高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步步高经营及管理效率,促进步步高持续稳定发展。

 

5、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控人将由重庆市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名称:重庆燃气,股票代码:600917.SH)属国有控股上市企业,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重庆市城镇燃气行业龙头企业。

2023年1月19日,重庆燃气发布公告,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能源”)所持有的重庆燃气41.07%股权,即全部645,420,000股股份,将抵偿给相应债权人,重庆能源将不再持有重庆燃气股份,重庆能源对重庆燃气的控制权和股票表决权同时失去,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  

重庆燃气现第二大股东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第三大股东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均为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燃气”)的全资子公司,将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权615,589,330股,持股比例约39.17%,华润燃气将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重庆市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