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新闻咨询讯 》公司动态
城投并购专题5|未来走向揭秘!城市国企并购市场政策盘点全解析!
阅读数:192

党的二十大强调了经济增长的目标将转变为“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资本市场要更好赋能实体经济”。并购作为是资本整合、资源配置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式,将持续拓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深度和广度。而过去几年,城市国企恰恰通过并购在资本市场掀起风雨,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

 

对此,本专题首先盘点了2022年城市国企并购十大热点事件,初步观察2022年城市国企并购情况,为研判未来城市国企并购趋势及关注重点奠定基础。其次,对并购市场进行统计,整理城市国企在并购市场上的重点行业、典型案例、重点政策。

第一篇:激荡2022!城市国企并购烽火起:十大热门事件解读!
第二篇:揭示2022年城市国企并购市场的规模、区域、行业特征 
第三篇:掌握先机!城市国企并购市场中哪些行业最有前景?
第四篇:揭秘城市国企并购市场成功之道:三个案例深度分析
第五篇:未来走向揭秘!城市国企并购市场政策盘点全解析!

作者:南京卓远研究中心

 

在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的政策基调下,今年中央及地方层面采取了一定的积极措施,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如全面推行注册制、下放国有企业股权交易审批层级、简化并购重组交易流程、以资本市场促进存量资产盘活、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运作助力国资国企结构优化等等。本文将对2022年城市国企并购市场产生较大影响的重点政策进行盘点,分析政策重点,研判并购趋势。

政策一: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

 

2022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1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明确在2022年将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并表示注册制试点已经达到了预期目标,证监会将2022年抓紧制定全市场注册制改革方案,确保这项重大改革平稳落地,进一步消除不同板块之间的发行制度差异。全面注册制将降低城市国企上市门槛、多元化上市标准、推进定价制度和配售制度市场化方。

 

政策二: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202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做好明年经济工作,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步。同时,要优化产业政策实施方式,狠抓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着力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展望2023年,资本市场改革将全面推进,相关配套制度也将进一步完善,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深化制度型开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将成为改革重点。

 

政策三:支持兼并重组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

 

《关于进一步发挥资产证券化市场功能支持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的通知》(国办发〔2022〕19号)提出支持兼并重组等其他盘活方式,积极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在符合反垄断等法律法规前提下,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产权转让等方式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提升资产质量和规模效益。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方和专业运营管理机构等,提升存量资产项目的运营管理能力。随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发布了相应政策,南京、绍兴、河南、天津等地区亦紧随其后发布相关政策举措。上交所也于今年6月3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发挥资产证券化市场功能支持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的通知》(上证函〔2022〕1011号)。

 

政策四:国资委出台国有产权交易规范,放宽部分审批层级,扩大无偿转让范围

 

2022年5月16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第一,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放宽了部分情形下的审批层级,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家出资企业内部重组整合时,规定可以由国家出资企业审批。第二,扩大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适用范围,将无偿划转的范围扩大至国有控股、实际控制企业特定情形的内部重组整合,明确国有控股、实际控制企业与其直接、间接全资拥有的子企业,或该子企业之间实施的内部重组整合,同样可以参照无偿划转的规定进行操作。第三,转让方、受让方均为国有独资或全资企业的非公开协议转让,取消转让价格不低于经评估或审计的净资产值的要求。第四,新增两类非公开协议转让的适用情形,涉及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主导推动的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且受让方有特殊要求;涉及专业化重组等重大事项,企业产权在不同的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之间转让,且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可非公开转让。

 

政策五:国资委发文运用并购等资本运营手段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

 

国务院国资委在5月27日印发《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为央企2022年后的改革路径的重要指引之一,《方案》着重指出部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价值实现与价值创造不匹配等问题仍较突出,并明确要求提升资本运作能力,运用并购等资本运营手段,发挥资本运营对产业的支撑作用,进而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方案》提出分类推进上市平台建设,形成梯次发展格局。做强做优一批,以优势上市公司为核心,通过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加大专业化整合力度,推动更多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汇聚,剥离非主业、非优势业务,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大力优化产业布局、提升运营质量。

 

政策六:发改委支持国有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发改投资〔2022〕1745号),提出鼓励民营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等方式盘活自身资产,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并且针对融资难问题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创新融资方式,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与民营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投资新的重点领域项目。

 

政策七:区域性股权市场建立“专精特新”专板

 

2022年11月18日,为提高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质量,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中国证监会、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证监办函〔2022〕840号),共有二十三条,主要包括推进高标准建设、推动高质量运行、提供高水平服务、加强市场有机联系、完善市场生态、加强组织保障等内容。根据安排,区域股权市场将建立“专精特新”专板,来更好地推动创新企业成长壮大,形成资本与科技型企业的更好对接。

 

政策八:证监会提出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完善并购重组监管机制

 

11月23日证监会印发《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以下简称“《方案》”),在优化制度规则体系、聚焦公司治理深层次问题、优化上市公司整体结构、健全打击重大违法长效机制等八个方面提出相应措施。《方案》从出口端、融资端和入口端三方面入手,提升上市公司群体与国民经济的匹配性,推动符合经济发展方向的优质企业发展壮大。在入口端,《方案》要求持续落实优化发行上市条件要求,严把审核质量关。在融资端,持续优化资本市场融资制度,完善并购重组监管机制。在出口端,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坚决把“空壳僵尸”和“害群之马”清出市场;优化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制度,支持符合条件且具有挽救价值的危困公司通过破产重整实现重生。

 

政策九:证监会调整优化5项措施,支持房地产企业股权融资

 

11月2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表示决定在股权融资方面调整优化5项措施,并自即日起施行。其中提到,(1)要恢复涉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允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实施重组上市,重组对象须为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2)建筑等与房地产紧密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参照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政策执行,支持“同行业、上下游”整合。(3)恢复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允许上市房企非公开方式再融资,引导募集资金用于政策支持的房地产业务,包括与“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或旧城改造拆迁安置住房建设,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要求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

 

政策十:深圳提出若干措施支持当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11月15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到(1)支持本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2)鼓励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股票增发、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AB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全球存托凭证(GDR)等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并购重组,促进产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3)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围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创新产品,提供投贷联动、并购贷款等综合融资支持,联动参与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4)鼓励有条件区对并购重组并落户我市的项目给予一定奖励。

 

政策十一:黑龙江省鼓励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促进产业集聚

 

11月黑龙江省国资委出台了《黑龙江省地方国有企业振兴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6年)》明确地方国有企业需要完成“七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推动转方式调结构,以产业变革赋能企业振兴。积极完成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服务业优化发展等任务。二是加强战略规划引领,以精准施策带动企业振兴。积极完成打造龙头做强企业、有中生优做优企业、兼并重组做大企业,无中生有培育企业等任务。三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改革成果助力企业振兴。积极完成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持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持续推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持续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抓好重点企业改革等任务。

 

政策十二:山东省国资委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规范省属企业并购上市公司等事项

 

在此次会议上,山东省国资委指出,开展上市公司并购是提升省属企业资源配置效率、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活力、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省国资委强调,省属企业并购上市公司,要立足企业自身定位和发展规划,服务国家和省发展战略,聚焦做强做精主责主业,坚持市场化原则,遵循资本市场规律。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扎实开展尽职调查,深入进行可行性分析,将风险防控贯穿工作全过程,依法依规、稳妥审慎开展并购,避免盲目和错配投资,防止利益输送。要加强并购事后管理,发挥国有股东作用,促进业务融合和资源整合,依托上市公司推动企业资产证券化,确保实现并购预期目标。

 

政策十三:广东省国资委提出加大资本运营产业并购力度,加快推动省属企业上市

 

5月31日,广东省国资委党委召开省国资系统专题会议,广东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刘胜在作部署讲话时表示,要在国资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上持续用力,加大重组整合力度,打造一流企业集群,狠抓重大项目建设,布局新兴产业,全面下沉地市、联动发展,进一步巩固提升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