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新闻咨询讯 》行业资讯
新型城镇化如何介入?发改委提供了一些思路
阅读数:638

老实说新型城镇化并不是新词汇,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根本没有新意,因为早在2014年4月11日国家发改委便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但考虑到新型城镇化是“两新一重”(新基建、新城镇化与重大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且也是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及的一个方向,现在亦和国家区域经济规划融合在一起,未来政策层面在这方面的支持力度是可以预见的,因此从中长期方向来看还是有介入的必要性,只不过需要有所选择,我们认为国家发改委近期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也许能够为介入新城镇化提供一些思路。

一、政策层面的集中与支持正在成为一股潮流:近期相关政策信息汇总

这两个多月以来国家发改委相继发布了6份政策文件来支持新城镇化,包括2020年任务、2019年新型城镇化报告、工作部署、专项企业债券支持等等。

考虑到新型城镇化建设仍然是传统基建与新基建的组合,需要大量的资金配套支持,这其中政府性资金(如特别国债、地方专项债、专项企业债、政府性基金等)的介入、支持、引导是不可避免的,也需要有稳定的现金流支撑资金的进入,因此相关政策层面的集中与支持过程预计仍将持续一段时期,而政策的支持力度与方向也是介入其中的主要依据。

二、拓宽了作业区域范围:120个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区域可以考虑介入(一)大的方向来看,城市和城市群的边界会逐步向外延伸

未来大的方向基本已经明确,城市和城市群的边界会逐步向外延伸,与之相对应,商业银行的业务边界也应有所外延。

1、可以预期的是,未来城市和城市群的边界会逐步向外延伸,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会显著加强,城市圈或都市圈的重要性会进一步突出,而政策资源、人口、资金、技术等各要素也会向其倾斜。与此同时土地开发的力度也会进一步向城市群或城市郊区等扩展,以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力,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并为中心城市进行产业转移、疏解人口压力提供条件。以上便是新城镇化的大背景。

2、由于省级地方政府被赋予更大权限,意味着建设用地供应会明显增加,园区开发的力度会进一步增强,企业拿地也会越来越容易,且拿地范围会进一步向城市群边界区域扩展。诸如城中村建设、旧城和旧村改造、新城与新区建设等城市或城镇更新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会配套跟进。

3、根据2020年4月9日发布的《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未来城市群和城市户口明显增加的同时,一些新型城镇和新市民也会起来。考虑到目前我国共有2.20亿已成为城镇常住人口但尚未落户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其中65%分布在地级以上城市,基本上是大城市,这超过2亿的人口一旦落户后将会带来巨大的零售业务和产业配套业务机会。

4、随着落户人口的逐步增多,预计地方政府的财政与社保压力也会相应提升,同时由于建设用地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意味着土地出让收入的作用可能不仅不会下降,反而还会上升(2016-2019年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分别高达3.68万亿元、5.18万亿元、6.50万亿元和7.26万亿元),而在此期间商业银行与地方政府相应的业务合作机会也会明显增多。

(二)新型城镇化的业务介入可以考虑以120个县及县级市作为切入口

2020年5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新型城镇化的120个县及县级市作为示范名单。

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未来在深耕原有领域的同时,有必要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方向而逐步下移,这样的业务空间也会明显拓宽,即原先聚焦于一线城市的战略必须转向以一线城市为核心的城市圈或都市圈,将业务范围全面拓宽至城市群所覆盖的临近领域,鉴于新型城镇化涉足的范围比较广,我们认为可以考虑根据政策支持方向,选择这120个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作为切入点,具体理由如下:

1、120个县级区域在发展基础、财政实力和政府债务等方面相对较为优质

截至2019年底,我国共1494个县及387个县级市(集中了全国40%的经济总量、常住人口合计达到2.40亿人),显然均考虑介入或均不介入,都不现实,但在介入的过程中需要有所筛选。此次120个县级区域发改委主要是按照发展基础较为扎实、财政实力相对较强、政府债务率较低作为基本原则对县级区域进行筛选的(如县级政府综合债务率预警县及县级市一概不纳入),也就意味着这120个区域属于相对较为优质的县级区域。

2、120个县级区域中大多属于现有城市群内,区域相对较好

当然这120个县级区域并非全部要涉及,而是应有所选择,此次相当于发改委已经做了第一层筛选,我想大部分应该还不错。

(1)这120个县级区域中有81个位于现有9个都市圈内,占比高达68%。

(2)位于长三角区域、粤港澳大湾区等东部地区的县域有58个,中部地区县域则有31个,合计达到89个(占全部示范名单的74%)。其中主要聚集在六个省份,如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山东和湖北等六个省份分别有10个县城示范名单(合计60个)。

因此120个县级区域大致可以选择70%左右的作业区域,也即84家左右。

3、120家县级区域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资金来源上有一定财政支持力度

2020年5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已经明确这120个示范区在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资金来源上有一定财政支持力度,且对于公益性项目、准公益性项目、经营性项目以及智慧化改造和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配套支持方式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三、发改委推出专项企业债券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予以融资支持

刚才前面已经提及,《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明确对于“县城智慧化改造、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将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予以融资支持。

随即2020年6月24日发改委印发《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征求意见稿)》,推出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予以配套支持。

(一)2015年以来发改委合计推出11种专项企业债券,但仍较为小众

企业债券由发改委负责监管,自2015年首次推出专项债券以来,发改委已经合计推出11种专项企业债券,按照时间顺序依次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配电网建设改造专项债券、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PPP专项债券、农村产业整合发展专项债券、社会领域专项债券以及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

但截止目前发改委专项债券余额仅为2639.51亿元(不包括绿色债和项目收益债等),而从发行类别上来看,主要集中于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与市政项目相关的领域,诸如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以及双创孵化等领域的专项企业债券发行量较少。因此相较而言目前发改委的专项企业债券仍是一个小众品种,规模较小。

(二)此次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明显更宽松1、没有对发行人提出具体量化指标约束

和另外10种专项企业债券相比,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明显更为宽松,鼓励特征明显,如仅要求发行人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以及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1年利息。

相较而言其它10种专项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较为严格,对资产负债率等均有具体量化指标要求,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的发行人需要满足募集资金占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总投资比例不超过70%、城投类企业和一般生产经营性企业需提供担保措施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不高于70%和 75%(主体评级 AAA 的可以放宽至75%和80%)等等。

2、没有要求发行人债项评级必须在AA+及以上,也未要求设定增信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支持县城特别是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地区内信用评级优良的企业,以自身信用发行本专项企业债券”,可以看出没有专项债券的发行人债项评级提出要求,这可以算是极大程度的放松,对区县级城投平台应该是极大利好。

要知道在2017-2019年发改委对企业债券兑付风险排查期间,发改委财金司曾于2018年7月窗口指导“对区县级主体评级为AA及以下的企业债必须设定第三方增信,债项级别必须达到AA+及以上”,同时2019年2月14日《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不得为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担保、不得为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提供增信,大大限制了弱资质区县级平台的发债能力。

3、政策支持力度相对较好

和一般专项企业债券相比,新型城镇化专项企业债券的政策支持力度较好:

(1)偿债来源以募投项目的未来经营收入为主,且政府部门有相应决定权。

(2)会优先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给予支持。

(3)会通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分配等方式给予支持,意味着土地使用权本身也可以作为募投项目的资金收益来源。

4、其它条款和一般专项企业债券无太大差别

(1)发行主体没有明确限制在县级区域,但募集资金需主要用于县城建设项目。且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和普通企业债券相比更为具体,且省级发改委需要就募投项目出具专项意见,因此在募投项目上有一定保障。

(2)鼓励银行机构通过“债贷组合”增信方式,进行债券和贷款统筹管理,这个并非新提法。事实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中也有类似规定,即鼓励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采取“债贷组合”增信方式(现有债贷组合增信方式参与方主要为国开行和一些国有大行),而这种增信方式的本质相当于是银行承诺在综合融资协议下提供流动性支持。

(3)允许使用不超过50%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规定并不新颖,战略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和养老产业专项债券中也有这个规定。

四、附件: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范畴

【完】

原文链接:http://news.hexun.com/2020-06-28/201618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