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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启动新一轮全面深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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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张春晓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该方案的通过标志着国有企业新一轮改革全面深化的开始,标志着1+N方案全面落地的开始。三年行动方案的全部内容和具体实施举措将陆续推出。国资监管部门下一步会加大放权授权的力度,赋予企业尽可能多的自主权。

6月11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中提到,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由国务院国资委牵头,10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长江商学院大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李锦对本报记者表示,2020年国企改革进入关键的历史阶段,随着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国企改革的综合效能将进一步得到提升,一些短板和弱项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国企的治理体系将更加成熟定型,国企将更加具有活力和效率。

深改组会议指出,今后三年是国企改革的关键阶段,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以及抗风险能力。

李锦称,三年行动方案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是要扭住关键、突出实效,“抓重点”中的重点是指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补短板、强弱项”,指的是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与协调性。

2020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启动的第一年,年初相关部门在推进“双百企业”“科改企业”改革时,已在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的内容。

张春晓表示,理解三年行动方案,要站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角度看,全面深化改革是11项体制改革协同推进,336项改革稳步推进,国企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里的重要内容,其中,国企改革的1+N方案是全面深化改革里的重要实施方案,三年行动方案是1+N方案落地的重要载体。

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此前称,三年行动方案主要考虑三方面问题:一是把十九大对国资国企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落实到三年行动中去;二是把近年来“1+N”改革政策进一步落实落地,没有落实到位的要在三年行动里加快落实落地;三是把近几年在“十项改革试点”“双百行动”等改革试点示范工程中基层所创造的经验,推广到下一步的国企改革过程中。

张春晓称,下一步国企会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以三年行动方案为指引,以“双百行动”“科改行动”等为载体,突出抓好“三稳四保一加强”,深化国企改革,加快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强身健体,促进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国资监管部门会加大放权授权的力度,赋予企业尽可能多的自主权。二是会加大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力度,只要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该收的一定收,该放的全力放,使国有资本做到进退自如,收放有度。三是会加大激励机制推进的力度,全面强化市场化的薪酬体系,全面推进和经营完全挂钩的股权和期权激励。四是会加大职业经理人推进力度,除少数委派制和聘任制人员外,绝大多数人员要市场化选聘,让职业经理人制度在国企有效落地。五是会加大国有资本监督力度,要强化全流程国资监管,市场化、动态化国资监管手段,杜绝国有资产的显性流失,尽可能避免国有资产隐性流失。六是会加大国企党建的力度,把“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与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全面挂钩,用三大责任的到位来检验党建水平。

“在协同推进的过程中,要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激励机制、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企业内部市场化、三项制度改革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实施步伐。特别是在用人制度和激励机制上,要用市场化手段推进,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去实施,这样才能留住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这是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落地效率效果的‘牛鼻子’。”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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