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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国企改革新规与简析周报 (20211211-20211217)
阅读数:1600
 

2021.12.11-2021.12.17

来源:南京卓远

作者:西北子公司

本 期 目 录 |

一、国资国企改革政策及简析 

1、《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印发《河南省省管企业合规管理指引》

二、国资相关新闻

1、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2、首届中央企业数字化转型峰会在深圳市举办

3、安徽省国资委印发实施《安徽国资系统“十四五”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规划》和《安徽省省属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4、成都市国资委抓改革促转型持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5、泸州高投集团:全面推进依法治企 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6、浙江省交通集团启动轨道交通板块改革,助力加快打造“轨道上的浙江”

7、杭州市国资委发布2021版权力和责任清单、授权放权清单

8、广州市属国资再添上市平台!越秀交通公募REITs项目成功上市

 

 

一、国资国企改革政策及简析

 

1、《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发文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穗国资产权〔2021〕15号

发布时期:2021-12-13

官网链接:

http://gzw.gz.gov.cn/gkmlpt/content/7/7962/post_7962420.html#740

 

丨政策简析丨

一、修订背景

《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穗国资评估〔2017〕5号)施行以来,各监管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在规范性、专业性等方面均有显著提升。但《办法》仍有部分规定与激发企业活力,提高发展质量的国资国企改革目标不相适应,同时,随着国企改革深入推进,部分应当考虑的新情形还应予以明确和规范,因此亟需结合实际进行修订完善。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新增部分

1.明确了“国有单位”的概念,将其限定于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的范围内,不做扩大解释。

2.以“尊重实际、便于操作、风险可控”为原则,新增可免于评估的几种情形:

1)国有控股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及其下属全资子企业之间或其下属全资子企业之间的合并,经监管企业论证不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2)账面净值低于30万元人民币且占企业全部固定资产净值5%以下的单宗或批次固定资产报废;

3)整体或部分资产租赁给国有单位;

4)政府已有明确规定,需按其已确定的指导价格实施的资产出租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及国资监管制度规定可以不进行评估的情形。

3.明确不能使用两种评估方法的情形,并提出相应要求。

4.明确租赁期限超过12年的物业出租资产评估事项需组织专家评审。

5.专家评审会的参会人员新增审计机构代表、审计部门相关人员。

6.明确聘请境外评估机构是否组织专家评审,由负责核准或备案的单位视情况决定。

7.明确资产评估评审专家需在5个工作日内对中介机构根据评审意见对评估报告作出的调整和修改进行书面确认。

8.新增列举专家评审需保存整理的主要材料。

9.明确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及国有创业投资企业资产评估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删减部分

1.删除国有独资、全资企业与其下属全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或其下属全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国有资产(产权)置换可免于评估的规定。

2.删除涉及面积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以上或账面价值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出租资产评估事项需进行专家评审的规定。

3.删除对抽查不予配合或经查实存在重大问题的评估机构列入信用黑名单的规定。

4.删除对发生涉嫌犯罪行为要求确认相应经济行为无效的规定。

(三)修改部分

1.以“国有独资、全资企业”替换“国有独资企业”。

2.参照《关于规范我市国有企业物业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穗国资监管〔2019〕2号),从建筑面积和土地面积两个维度明晰广州市内四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和其他区以房屋租金参考价公开招租且租赁期限不超过6年,免于评估的情形。

3.进一步明晰资产评报告核准/备案环节关于提交的审计报告的要求。

4.以“资产评估机构信用信息记录”替代“资产评估机构三年无违规记录证明”。

5.资产评估结果公示期从“7个工作日”改为“5个工作日。”

 

2、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印发《河南省省管企业合规管理指引》

发文机关:河南省政府国资委

文       号:豫国资规〔2021〕11号

发布时期:2021-12-07

官网链接:

http://gzw.henan.gov.cn/2021/12-03/2359613.html

丨政策简析丨

为推动省管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树立合规经营意识和依法合规、守法诚信的价值观,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着力打造法治国企,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省政府国资委于2021年11月23日正式印发《河南省省管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豫国资规〔2021〕11号)(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主旨是加强和改善省管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主要方式是通过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责任,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全面构建合规管理体系等方式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指引》共6章,35条,对省管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提出规范要求。一是合规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明确了包括党委会、董事会(合规委员会)、监事会、合规管理负责人、合规管理部门(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合规专员、业务部门及企业监察、审计、法律、内控、风险管理、安全生产、质量环保等相关部门职责和日常工作、协商协作机制。明确合规管理负责人、合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资质、能力等要求。二是合规管理重点。要求省管企业在结合自身实际、全面推进合规管理的基础上,突出合规重点领域(包括市场交易、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劳动用工、财务税收、知识产权、商业伙伴)、重点环节(制度制定、经营决策、运营管理)和重点人员(管理人员、重要风险岗位人员、海外人员)合规管理,切实防范合规风险。另外,明确省管企业注重加强海外投资经营行为的合规管理。三是合规管理运行。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风险识别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合规审查机制、加强合规风险应对、开展合规管理评价考核评价、建立合规举报调查问责和违规行为处罚制度。四是合规管理保障。主要包括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合规考核评价、强化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专业化、高素质合规管理队伍、建立制度化、常态化培训机制、积极培育合规文化、建立合规报告制度和编写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等各项措施。

《意见》指出,省管企业根据本指引,结合实际制定合规管理实施细则。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参照本指引,积极推进所出资企业合规管理工作。

 

 

 

二、国资相关新闻

 

1、央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12月11日,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国资国企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和作出的战略部署上来,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持续深化改革,坚持创新驱动,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国资委党委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全面、准确、完整把握党中央对经济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国资央企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把推动国资央企高质量稳增长作为首要目标,研究出台有利于中央企业稳增长的政策举措,推动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为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作出积极贡献。要决战决胜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确保在党的二十大前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主体任务,更大激发企业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要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和现代产业链“链长”,进一步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化产学研结合,为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挥更大作用。要加快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聚焦主责主业,一手抓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一手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不断增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要科学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积极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全力以赴做好能源保供工作,更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要依法加强对国有资本的有效监管,支持引导国有资本有序健康发展,守护好、发展好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坚实保障。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对企业生产、投资、债务、金融等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持续巩固运用好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落实全国国企党建会精神,提高国资央企各级党员干部做好经济工作的专业能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国资央企高质量发展。

 

2、首届中央企业数字化转型峰会在深圳市举办

 

12月14日-15日,首届中央企业数字化转型峰会在深圳市举办。本届峰会由大湾区中央企业数字化协同创新联盟和中央企业数字化发展研究院主办,华润集团、中国旅游集团、中国建科、华侨城集团、南光集团等19家企业共同承办,峰会以“数字央企 智领中国”为主题,在香港、澳门设置分会场,包括开幕式、主论坛、分论坛、成果展等。峰会现场发布了企业数字化转型十大趋势、十大成果、十大白皮书等一系列成果,同时启动中央企业数字化转型星航计划,全面助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任洪斌出席峰会开幕式并致辞。任洪斌指出,要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抓住先机、抢占发展制高点,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更加坚定、更加全面、更加深入地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快形成数字化转型驱动引领国资央企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要系统推进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着力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要加快推进关键领域数字化转型,着力支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要坚定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着力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开幕式上启动的中央企业数字化转型星航计划包括七大行动:星航人才行动——培养一批数字创新的探索者、践行者和先锋人物;星航技术行动——攻关一批“卡脖子”技术、工业软件等重大突破技术;星航平台行动——共建一批数据共享、要素定价和流动等数字基础设施平台;星航课题行动——研究一批理论创新、模式创新、指引实践等重大课题;星航标准行动——编制一批行业发展、技术应用、转型指南等重大标准;星航场景行动——打造一批要素驱动、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新场景,加速产业数字化;星航创赛行动——孵化一批供需对接、成果领先的数字化项目,启动“红数麟杯”创新大赛,助推数字产业化。

 

3、安徽省国资委印发实施《安徽国资系统“十四五”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规划》和《安徽省省属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近日,安徽省国资委印发实施《安徽国资系统“十四五”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规划》与《安徽省省属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两本规划主要明确“十四五”时期安徽省国资系统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及省属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全省国资系统高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其中《安徽国资系统“十四五”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规划》为首次编制。

《安徽国资系统“十四五”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末,全省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有效发挥,初步形成质量效益高、布局结构优的国有资本发展格局,全力打造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安徽国资样板,国资国企主力军作用更加突出,真正成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者、产业体系建设的引领者、改善民生和公共服务的保障者。“十四五”末,全省国资系统企业资产总额突破7.6万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5万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500亿元。

《安徽省省属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推动省属企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顶梁柱”、“压舱石”的战略使命和支撑作用充分显现,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国有经济布局更加优化,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扎实有效,国资监管机制完善有力,省属企业党的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全国第一方阵、中部领先及在长三角地区的比较优势地位持续巩固,为打造“三地一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作出国资国企新贡献。

关于增强省属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十四五”时期,省属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期末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以上,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和高新技术企业显著增多,发明专利拥有量显著增加。人才质量显著增强,科技人员占职工人数比重明显增加,力争在“高精尖缺”等高端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科技攻关取得重要成果,在关键行业和重要领域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

关于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保持制造业比重稳定,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壮大一批一流的优势产业,打造安徽省重要的先进制造业高地。实施省属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计划和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省属企业各行各业深度融合,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步伐。聚焦打造新兴产业聚集地,持续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比重,加快做优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前瞻布局未来产业,不断培育壮大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4、成都市国资委抓改革促转型持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坚持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抓手,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国企内生活力和发展动能。截至2021年10月底,市属直管企业资产总额27434.64亿元,同比增长17.01%;营业收入2439.81亿元,同比增长72.26%;利润总额235.26亿元,同比增长15.02%,全市国企综合实力和主要指标跻身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方阵”。

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拟制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若干措施、市属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指导意见,切实强化党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健全董事会规范建设等制度,依法落实董事会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力,指导15户市属国企均设立董事会、11户设立专委会,累计配备专职外部董事34名。推进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市(含区(市)县)完成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企业1238户、人数3275人,签约户数和人数均为100%。

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入推进重组整合,组建成都设计咨询集团、成都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改组设立成都天府乡村发展集团。持续清理低效无效资产,累计盘活低效无效资产361项、资产净值23.96亿元。着力开展二三级企业市场化、总部去行政化、降成本增效益、对标一流管理提升等专项改革,企业总部职能定位、机构和岗位设置更加符合企业发展,市属国企累计上缴、补缴国有资本收益24.49亿元。

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三因三宜三不”原则,一企一策制定混改方案,出台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推动企业综合采取引入战略投资者、员工持股、上市等方式有序开展混改。市区两级国企累计完成混改项目60个,引入社会资本96.64亿元。加快推进千嘉科技、兴蓉环科上市,截至目前,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8户,市属国企证券化资产规模达11202亿元。

深化国资经营评价制度改革。出台任期国资经营评价操作规程、指标体系指导框架,开展实施2019—2021年任期国资经营评价,指导12户市属集团企业完成对所属重点二级企业评价,推动10个区(市)县探索开展对所属企业评价,扎实开展71户企业债权管理、成本费用专项审计。建立更具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机制,实施工资总额管理,突出经济效益考核指标,推进全员绩效考核。探索更加灵活的工资总额管理模式,指导轨道城市投资集团开展工资总额周期制管理。印发市属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政策解读及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有序推进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

 

5、泸州高投集团:全面推进依法治企 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高投集团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企业法律体系建设,以“治理完善、管理规范、经营合规、守法诚信”为依法治企建设目标,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推进,形成了“1235”特色工作法。

一套机制:健全合规机制依法治企标准化。高投集团设立合规委员会,以“三原则”为中心,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工作机制,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全面覆盖,强化责任。建立全员合规责任制,明确公司管理岗和员工岗的合规责任,并督促有效落实。二是联动协同,融入业务。将合规管理与监察、审计等工作统筹衔接,将合规要求全面嵌入公司章程、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工作标准,确保合规管理与业务工作相融合。三是固本强基,培育理念。将合规文化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员工的合规意识和行为自觉,严守依法合规经营底线。

两级体系:搭建集团与下属企业上下级法律体系。为更好适应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及高质量发展需要,高投集团推动下属企业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建设,设置法律事务岗,配备专职人员开展法律事务工作。明确部门分工、岗位职责,协同高效处理公司内外法律事务,并接受集团法律事务部的监督和管理,通过构建权责明确、分工清晰的两级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形成上下层级法律事务职责、监管、考核、风险防控、责任追究联动机制,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项制度:全面推动普法教育。高投集团“以学促知,以知促行”多措并举推动普法教育。一是为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制定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严格落实会前学法举措,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二是建立法务审查制度,健全完善风控体系,颁布《法律事务操作手册》,审查合同、议题、专项法律事务等规范流程,大幅提高法律事务相关工作效率。三是创新普法宣传制,引领督促下属单位法制宣传采取新颖的模式进行,以“线上线下齐头并进”的原则,线上发布宣传片、组织法治知识竞赛,线下挂横幅、立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开展讲座,创新依法治企文化阵地建设,打造依法治企文化墙、搭建法治读书角等举措,将依法治企融入到员工工作和生活中,拓宽集团公司普法面。

五大举措:严格把关内控,护航依法前进。一是事前参与,升级审批制度、新增标前评审、监管合同内审,提高工作效能,防范业务前端风险。二是独立考核,督促下属企业成立依法治企领导小组,强化督促检查,重视交流反馈,及时总结。三是法律意见,内部提供规范全面法务意见,截至2021年11月,集团所涉法律范围内,已处理法律事项审批380余条,出具法律意见180余次,审查集团公司合同200余份,有力控制了合同履约风险。四是专家智囊,集团建立“法律顾问+法务专家”库,同时联动法律顾问处理企业法律专项事务,针对案情复杂的事务,协同专家进行研究讨论,合力研究最佳方案,本年度高投集团聘请法律顾问的企业合计17家。五是权益保障,开展劳动用工审查、农民工工资等权益活动。集团建立劳动用工风险法律防控体系,完善公司用工制度的同时,进行劳动用工普法,保障公司与员工的双向权益。

 

6、浙江省交通集团启动轨道交通板块改革,助力加快打造“轨道上的浙江”

 

12月11日,浙江省交通集团召开轨道交通板块改革动员部署会,启动对集团轨道交通板块建设和运营管理体制系统改革,形成“两公司、一平台”整体格局,助力加快打造“轨道上的浙江”。

省交通集团作为浙江省综合交通投资建设的主平台、主力军,轨道交通是其交通主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集团已参与建成铁路2551公里,占浙江省通车总里程的74.2%,参与在建铁路项目合计总投资超2100亿元,自主运营的铁路及轨道交通里程达650公里,包括金温铁路、金台铁路、乐清湾铁路和杭海城际铁路、温州S1线,路网规模在国内省属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为“轨道上的浙江”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集团的铁路、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管理已初步形成板块化格局,但也存在管理力量分散、资源利用不充分、工作统筹协调不及时等问题。”省交通集团轨道交通管理部总经理叶翰松表示,集团将组建浙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铁路建设总指挥部,同时对铁路建设、资产管理和轨道交通运营采用一体化融合管理模式,通过改革,使权责更加清晰、管理更加专业、资源更加集约、动能更加强劲

据了解,此次改革将省交通集团轨道交通板块原本分散的7家公司整合为“两公司、一平台”。其中,新设的浙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集团,专门负责拓展市场化轨道交通项目;集团下属金温铁道公司将纵深开展“资产运营分离”+“模拟持股”经营机制改革,做实专业化的铁路运输管理功能;“一平台”主要指新设的浙江铁路建设总指挥部,专门负责指令性铁路项目的建设管理。

“十四五”期间,浙江省交通集团将完成铁路与轨道交通建设投资3000亿元以上,其中自身主导建设项目完成投资约850亿,新建成铁路1100公里,具备时速200公里以下客货共线铁路自主运输能力,致力打造国内轨道运营一流品牌。

 

 

 7、杭州市国资委发布2021版权力和责任清单、授权放权清单

 

为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科学界定国资监管职责边界,规范行权履职,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杭州市实际,杭州市国资委制定了《杭州市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2021年版)》。

此权责清单涉及的事项共46项,其中审批14项、审核后上15项、审批或审核后上报1项、审批或备案2项、核准或备案2项、备案12项。清单的发布为杭州市国资监管工作提供了明确的遵循,为杭州市国资委职能调整优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下一步,杭州市国资委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的调整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适时调整权责事项,逐步完善权责内容,规范履职行为。

除去权责清单,杭州市国资委还同步发布了《杭州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1年版)》。此授放权清单分为四大类共14项,其中面向所有市属国有企业的取消事项1项、授权事项2项、放权事项10项,单独面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的授放权事项1项。在清单制定过程中,市国资委对照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明确的事项,因地制宜对标落实。下一步,杭州市国资委将加强跟踪督导,定期评估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监管需要进行动态管理、动态调整,不断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8、广州市属国资再添上市平台!越秀交通公募REITs项目成功上市

 

12月14日,华夏越秀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华夏越秀高速REIT”,基金代码180202)敲钟挂牌上市,广州市属国资再增添一个国内上市平台。

华夏越秀高速REIT总募集资金规模21.30亿元,对应的底层资产汉孝高速(由汉孝高速公路主线路和机场北连接线组成)位于中部第一城、“祖国立交桥”湖北武汉,是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纵横两大主轴的交汇点,具有现金流长期稳定、收入来源高度分散等特点。汉孝高速由主线及机场北连接线构成,其中主线收费里程33.528公里,决算总投资约10.55亿元,机场北连接线收费里程4.968公里,决算总投资约3.54亿元,二者收费期限均到2036年12月9日。

目前,基建投资通过传统负债融资方式发展的空间逐渐缩小。依托创新融资工具盘活巨量的优质存量基础设施资产,释放沉淀资金从而持续投资新项目成为合理选择。

在新旧发展方式转换的关键时期,发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深度契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任务,大幅提升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提高了资本效率,为国内基础设施投融资开辟了一条新的发展道路。

此次基金发售获得投资人的踊跃认购,其中公众投资者发售部分在发售首日即提前结束募集。公告显示,3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5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约为24.20亿份,认购倍数高达38.41倍;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户数为108,597户,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约12.63亿份,认购倍数高达46.76倍。最终比例配售结果方面,基金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约为2.60%,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实际确认比例约为2.14%。

公开资料显示,越秀集团是广州市国资委监管的市属国有企业,2020年,集团统计口径总资产约7300亿元,营业收入774亿元,利润总额190亿元,全年利税总额约300亿元。

在REITs领域,越秀集团是国内最早的实践者,旗下的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 “越秀房托”)(股票代码00405.HK)是全球首只投资于中国内地物业的上市REITs。而越秀交通作为越秀集团旗下上市公司之一,是国内第一支在香港上市的公路红筹股,当前,越秀交通控股、参股、代管的高速公路、桥梁、码头项目共18个,总里程约958公里,其中控股项目9个、参股项目7个、代管项目2个,分布于广东省及湖北、河南、湖南等中部经济发展高增长省份。

通过搭建基于公募REITs的股权资本运作平台,越秀交通有望打通“投、融、管、退”的资产循环,实现发展模式上的优化提升,对于进一步做大做强交通基础设施主业,实现中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后续,越秀交通还将继续收购优质资产,为公募REITs的扩募提供充足的备选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