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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国企改革新规与简析周报 (20220214-20220220)
阅读数:678
 

2022.02.14-2022.02.20

来源:南京卓远

作者:国资业务一部

本 期 目 录 |

一、国资国企改革政策及简析 

1、《关于办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渎职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咸宁市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控负债防风险的实施意见

二、国资相关新闻

1、北京市国资委召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座谈会

2、加快建设国际标准化高地!上海出台《上海市标准化发展行动计划》

3、上海国资划定“硬指标”!组建数据企业集团、深化混改

4、北京首次出台破产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动符合条件的国企破产退出

5、四川再添一“万亿级”企业 蜀道集团资产规模突破1万亿元

 

 

一、国资国企改革政策及简析

 

1、《关于办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渎职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发文机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布时期:2022年2月12日

官网链接:

https://www.ccdi.gov.cn/yaowenn/202202/t20220214_171435.html

丨政策简析丨

近日,国家监察委员会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办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渎职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正式印发施行。

此次印发的《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准确把握和处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渎职犯罪案件,严肃查处靠企吃企、“影子公司”等突出问题,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有力有效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立足于推进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大局,紧贴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实际,重点解决实践中反映突出、争议较大的法律适用问题,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相互贯通,对促进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在办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渎职犯罪案件中准确适用法律、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互相配合、有效衔接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是国家监察委员会印发的第一个针对职务犯罪实体认定方面的监察执法指导性文件。《意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法律为依据,共分八部分内容,围绕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等4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主要明确和解决了追诉标准、犯罪主体、犯罪地、“国家利益遭受损失”及挽回后处置、犯罪构成的认定标准等问题。此外,对调研中发现的其他问题以及涉及国有企业的其他渎职犯罪问题,国家监察委员会将继续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调查研究,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总结经验。

为贯彻落实《意见》,国家监察委员会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在办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工作中自觉贯彻落实,并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确保案件处理取得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上级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结合本地区(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及时研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办理国有企业腐败案件经验,举一反三,指导下级监察机关办好案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介绍。

2、咸宁市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控负债防风险的实施意见

发文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咸政办发〔2021〕32号

发布时期:2022年2月17日

官网链接:

http://www.xianning.gov.cn/xxgk/zc/zfwj/xzbf/202202/t20220217_2532002.shtml

丨政策简析丨

一、起草背景

2018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公报2018年第27号),对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降低国有企业杠杆率提出了明确要求。针对当前咸宁市国有企业高负债高风险的抬头趋势和此项工作的整改落实需要,以及国务院国资委2021年3月2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我们起草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控负债防风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总体考虑

印发《实施意见》主要是为加强咸宁市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保障咸宁国有经济平稳运行,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主要考虑了四个方面的结合:

一是坚持全面覆盖与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即对全市范围内所有行业、所有类型国有企业按出资关系实行分级管理,按债务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二是坚持完善内部治理与强化外部约束相结合。主要包括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与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企业治理结构等有机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强化考核、增强企业财务真实性和透明度、合理限制债务融资和投资等方式,加强企业资产负债外部约束等。

三是坚持提质增效与政策支持相结合。鼓励企业通过扩大经营积累增强企业资本实力,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前提下,合理控制资产负债率,对高负债国有企业明确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目标、步骤、方式,并限期完成等。

四是坚持把握底线思维和提高风险意识相结合。要求企业依法合规开展融资和债务风险处置,严格遵守资本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按期做好债务资金兑付,维护咸宁良好市场信誉和金融市场稳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六个部分,主要围绕加强全市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提升其债务风险识别、预警和应对能力,增强国有企业发展韧性,提高区域国有经济发展质量等方面作具体规定。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两个部分,主要说明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的对象范围和遵循的方法方式。

第二部分为分级管理与分类管控,解释了市县两级出资人对国有企业风险管控指标的选定以及分级管控体制。

第三部分专门针对重点管控风险突出的国有企业作具体约束性规定,主要是对具有融资功能的,易引发区域性企业债券违约风险的企业,从国资监管和企业角度分别作管控指导。

第四、五部分分别从内外两个方面对完善国有企业控负债防风险的约束机制作出指导。

第五、第六部分主要说明企业控负债防风险的配套监管措施。

第六、第七部分明确各职能部门加强控负债防风险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国资相关新闻

 

1、北京市国资委召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座谈会

 

2月14日,北京市国资委召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座谈会,会议充分肯定了北京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所取得的成效,针对国务院国资委新的考核评估指标,明确了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改革、保落实。要强化政治担当,细化目标任务,逐项攻坚,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打通改革落实最后一公里。二是以强烈的责任担当补短板、强弱项。要认真对照考核评估指标,及时自查自纠,弥补薄弱环节,尽快迎头赶上,在深化改革中积极探索,总结形成改革经验,打造北京改革样板。三是以严谨的工作作风聚合力、出实效。积极与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办、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形成改革工作合力。组织开展企业改革任务完成情况抽查、督导和现场指导,坚持以点带面,推动市管企业以全新的成效,向中央和市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2、加快建设国际标准化高地!上海出台《上海市标准化发展行动计划》

 

为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上海《行动计划》按照中央对上海的发展定位,坚持“创新驱动、引领发展,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立足上海、服务全国,接轨国际、开放融合”原则,聚焦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建设人民城市等方面,对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推动构建上海标准化工作的“四梁八柱”,明确提出“建设国际标准化高地,率先打造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开放示范城市”的工作愿景。

 

 

3、上海国资划定“硬指标”!组建数据企业集团、深化混改

 

2月10日,2022年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暨党建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了2021年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并部署了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其中涉及优化国资布局,深化混改,开展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试点等。 上海市副市长张为表示,2022年市国资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奋力拼搏、迎难而上,保持国有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稳中求进,国资“家底”近26万亿。2021年,上海市地方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88万亿元,利润总额3469.89亿元,净利润2766.23亿元,已交税费总额2722.24亿元。截至年末,资产总额达到25.77万亿元。上海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白延辉在会上表示,2021年,上海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及八大专项行动,将国企改革引向深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完成率达到84.6%。白延辉表示,2022年,上海国资把稳增长、防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既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实现收入、利润、在沪增加值、税费总额等指标增速高于上海全市GDP增速,为上海全市多作贡献。

根据相关安排,2022年,上海国资将以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总目标,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第一,注重防控风险,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第二,注重服务大局,优化国资布局结构;第三,注重激发活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第四,注重创新驱动,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第五,注重管好资本,提升国资监管能级;第六,注重政治引领,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优化布局,组建数据等企业集团。

防控风险方面,上海国资要建立覆盖主业、投资、境外、资金、法律、财务等各领域的全面风险预警体系,着力把风险防控关口由事后向事前延伸、由表内向表外延伸、由集团向基层延伸、由内部向外部延伸。持续关注融资性贸易、应收账款、担保、表外业务等领域,严控债务、金融、法律、涉外等风险。优化国资布局结构方面,上海国资将聚焦以下三大重点领域开展工作:——服务重点区域发展。上海要完成国资国企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服务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等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发挥长新公司功能,推动“方厅水院”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推进积极投入五个新城建设的实施方案,协调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重点产业发展。组建数据、康养等新兴产业、民生保障领域企业集团。持续推进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大产业项目。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做强特色产业园区,形成集聚发展效应。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形成工作实施方案和“一企一‘双碳’计划”。——发挥重要功能作用。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定位,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完善投决会运营机制,完成相关股权划转。筹建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母基金,重点支持重大战略、国资功能布局、国企改革创新发展与结构优化调整。持续做强做优金融功能,研究支持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试点政策举措。长三角投资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叶继涛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是上海巩固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发展战略。此次提出组建数据领域的企业集团,是上海国资超前谋划优化国资布局、主动服务上海城市发展战略大局、构筑上海未来战略优势格局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推动上海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战略产业加速发展,意义重大。叶继涛说,随着上海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高质量的康养市场需求巨大。上海国资组建康养领域的企业集团,具有重要意义、紧迫性和必要性,既是上海国资国企以更高的站位践行社会责任、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产品、增强居民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推进国有资产集中专业化监管,更好地发挥国有资本的社会效能。

深化混改,推动高新企业科创板上市。白延辉指出,上海国资要围绕增强活力、提高效率、健全机制,持续推进八大改革专项行动,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其中,围绕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上海要完善公司治理,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外部董事占多数,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在实行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市管企业,试点推行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同时,上海要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高新科技企业科创板上市。推动一批二三级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或联合重组。上海证券报记者从知情人士获悉,2022年,上海将力争完成上海建科集团主板上市、2家至3家高新科技企业科创板上市。记者获悉,目前,上海已对10余家监管企业的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调研,研究竞争类子公司混改路径,纳入上海市国企混改综合试点。2022年,上海还将推动监管方式再优化,拟出台进一步深化上海法治国企的意见,全面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上线国资国企在线监管服务平台。培育新动能开展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试点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是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意。“上海要促进数字化转型。”白延辉说,上海将建立数据治理标准体系,推动1家至2家企业开展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试点。推进国资数字整体赋能平台及交通、制造、商贸等N个子平台建设。梳理标杆企业、标杆场景、数字化转型示范基地“3个一批”清单,推进数字化转型,开展第二届创新大赛。同时,上海将系统推进品牌建设。制定进一步支持上海市属国企打响品牌的若干措施,设立老字号专项扶持资金,推进市属老字号品牌赋能平台建设。

 

4、北京首次出台破产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动符合条件的国企破产退出

 

近日,北京市企业破产和市场主体退出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印发《北京市破产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聚焦5个方面推出70项改革任务,计划今年年底全部完成。

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北京首次出台专门针对破产制度改革的系统性、综合性、创新性实施方案,有助于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退出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

《实施方案》包括完善破产法律制度、完善特殊类型市场主体退出和特定领域退出制度、健全企业破产预警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关联权益保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5个方面70项改革任务,计划今年年底全部完成,力争在各方面实现新突破。

在完善破产法律制度方面,对于企业破产,方案提出建立破产程序启动标准化工作机制,提升破产程序启动效率;探索设立财政支持与市场化筹集相结合的破产援助资金,加快推进无产可破或者缺乏启动资金的企业启动破产程序。

《实施方案》提出,充实破产审判力量,加强破产审判人员培训,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组建金融破产审判团队,提高金融破产案件审判能力;加强破产中介机构建设,建立分级管理机制和名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管理人履职积极性。

特殊类型退出制度也将进一步完善:对于金融机构,北京市也将探索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程序和路径,加快建立地方金融机构依法自主退出机制,完善多层次退出路径;对于国有企业,将推动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破产退出,防止形成“僵尸企业”,鼓励仍有发展前景和资源的国有“僵尸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实现重生。



5、四川再添一“万亿级”企业 蜀道集团资产规模突破1万亿元

 

组建之年,蜀道集团资产总额突破1万亿元,从“千亿级”迈上“万亿级”台阶,四川再添一“万亿级”省属国企。2021年5月,经四川省委、省政府批准,重组整合原四川交投集团、四川铁投集团,新设合并组建蜀道集团。至2021年底,蜀道集团资产总额突破1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336亿元,净资产达3108亿元、较年初增加376亿元,全年完成营业收入超2200亿元、增长33%,完成利润总额超75亿元、增长257%,在资产和经营规模稳步扩大的同时,实现了利润额的快速增长。

迈上“万亿级”台阶的蜀道集团,将聚焦主责主业,从单一的交通基础设施投建企业,向提供“交通产品+多维服务”的综合交通服务型企业转型升级。将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构建创新开放型“交通+”产业生态,在交通网上叠加能源网、通讯网、数字网,将“路”从单纯基础设施,演进为智能网联设备、储能单元和数字空间,实现产业生态蝶变。据悉,今年,蜀道集团旗下建设的高速公路路面铺筑将全面实现无人化,新开工建设的6个铁路、公路建设项目将实现施工电动化,智慧高速力争完成1000公里布设,在成宜高速上提供车道级精准导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