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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新观察2|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乡村振兴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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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乡村振兴战略是习总书记曾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七大战略之一,在中国“省-市-县-乡-村”的行政管理框架下,县城成为城市和乡村之间的纽带。随着中国工业化、城镇化推进,县城经济发展成为带动农村经济,实现乡村振兴,打破中国城市和农村发展不平衡现状的重要一环。早在2020年,发改委就发布了县城补短板强弱项“1+N+X”系列政策文件,今年又发布了如《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政策,将建设重点放在县城上,强调县城经济将为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载体。

 

来源:南京卓远

 

根据项目属性和收益,合理谋划投融资方案。对公益性项目,加强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其中符合条件项目可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予以支持。对准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提升县域综合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

 

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县城建设,盘活国有存量优质资产,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鼓励中央企业等参与县城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地区整合利用好既有平台公司。

 

 

整体情况

 

从市场上的发行情况来看,狭义的乡村振兴债包含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乡村振兴专项债,在财政部推动下于2018年推出,与土储债、收费公路债等均为项目收益专项债,主要由地方政府发行;二是乡村振兴票据,由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于今年3月推出,并以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为主,主要由各类相关企业发行;三是证监会及交易所于今年6月推出的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以上三中类型均明确用于乡村振兴领域。此外,2017年发改委推出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2013年银监会推出的“三农”专项金融债券等也用于支持农业发展、乡村建设等,尽管名称上未标明乡村振兴,但实质上也属于乡村振兴债。

 

表3-1 广义乡村振兴债分类

 

 

 

各类乡村振兴债详解

 

(一)“三农”专项金融债券

 

1、政策规章背景

为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有关要求,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中国银监会于2013年9月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3]39号),规定了发债条件等事项。

 

2、发债情况

全国首期“三农”专项金融债由苏州银行于2014年10月发行,自此“三农”专项金融债启幕。据统计,目前12家商业银行累计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14只,发行规模累计145亿元,发行主体以农商银行居多、城商银行等居少;从发行银行所属省份来看,浙江、重庆、河南等地发行规模较大。

 

(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

 

1、政策规章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精神,积极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8月制定并印发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的适用范围和支持重点、发行条件、审核要求等作出了规定。

 

2、发债情况

全国首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由无锡市锡西新城产业发展集团于2019年3月份获准发行。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25日,共有10家城投的申报获批,获批额度共计81.50亿元;其中有6家已发行成功,发行金额43.50亿元。

 

(三)乡村振兴专项债

 

1、政策规章背景

财政部在《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作的通知》(财预〔2018〕34号)中提出,要“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创新和丰富债券品种,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优先在重大区域发展以及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护等领域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探索试点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为乡村振兴专项地方债的推出提供了重要的政策而依据,此后也有不少政策鼓励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用于农业发展与乡村建设等乡村振兴领域(表4-2)。

 

表3-2 乡村振兴专项地方债部分相关政策梳理

 

2、发债情况

全国首单乡村振兴专项债为2018年8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行2018年四川省泸县乡村振兴专项债券,而四川省目前也是我国乡村振兴专项债发行数量、发行金额最多的省份。根据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披露信息,目前共有7个省份累计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37只,发行规模合计306.04亿元,发行期限多在5~10年,发行利率在2.8%~3.9%之间。在7个省份中,四川省共计发行27只,规模152.67亿元,发行数量与金额均最多;江西省尽管只有3只,但规模达到124.06亿元。募集资金投向包括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强镇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库移民,土地复垦,水利建设,乡村公路,特色小镇等诸多方面。

 

表3-3 乡村振兴专项债发现情况

 

(四)乡村振兴票据

 

1、政策规章背景

乡村振兴票据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为落实中央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以及债券市场发展的政策精神,于今年3月推出的债务融资工具。并在3月19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业务问答(第8期)》明确了乡村振兴票据的支持领域、募集资金用途等实施细则。

 

2、发债情况

根据choice统计数据,乡村振兴票据自3月15日正式上线至7月20日,共有61家企业发行了共计71只、479.92亿元。从发行工具来看,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为主要形式,其中超短期融资券达到28只、172.5亿元;中期票据达到26只、266.9亿元。从发行利率来看,最低2.4%、最高6.8%,但大多集中于3%~4%之间,达到37只、276.4亿元。从发行主体来看,地方国企、央企居多,主体信用评级以AAA、AA+居多。
这一类乡村振兴债的显著标志在于名称中均含有“乡村振兴”字样。对于债券的命名,交易商协会指出“其中募集资金中乡村振兴用途比例不低于30%的,可使用‘乡村振兴’标识;当期乡村振兴用途比例等于100%的,可使用‘乡村振兴’标识”。这也反映出乡村振兴票据的又一特点,即募集资金还可用于偿还企业债务等其他非乡村振兴用途。

 

(五)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

 

1、政策规章背景

为提升规则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交所将原《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3号——扶贫专项公司债券》修订为《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3号——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券(2021年修订)》,并于2017年7月13日发布,明确了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募集资金比例要求、支持领域等。

 

2、发债情况

全国首批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的发行稍微早于上述指引文件的发布,6月16日和6月24日,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在深交所和上交所发行了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发行规模均为5亿元,发行利率分别为3.97%、3.42%,信用主体评级均为AAA级。

 

 

城投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情况

 

上述各类乡村振兴债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乡村振兴票据、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均为企业债券。从发行主体来看,城投企业是其中的重要参与者。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已有6家城投企业成功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26家城投发行乡村振兴票据、1家城投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发行规模共计224亿元。发行利率方面,以3%~4%为主;发行期限方面,以3年或1年以下的短期为主;发行主体信用评级方面,以AAA级为主;发行主体所在区域方面,以东部地区为主;发行主体行政层级方面,以省级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