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报告 视界 解读 智汇 研报

解读

卓远解读34期:天津董事会评价

当前位置 : 首页 》卓远视角 》解读 》卓远解读34期:天津董事会评价

 

一、提出背景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是公司治理,而董事会在公司委托-代理关系中,处于权力配置承上启下的位置,是连接股东和经理层的枢纽,在公司治理中起着核心作用。对董事会的业绩进行客观有效评估可以增强股东会对董事会了解和提升董事会对自身责任的了解程度,同时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目前天津市围绕加强董事会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市管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报告工作有关规定》(津国资董建〔20122号)、《市管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履职行为规范》(津国资董建〔20123号)、《市管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实施意见(试行)》(津国资董建〔20133号)和《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津国资〔201812号),初步构建形成了省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基本制度框架

 

并且为了推进天津市国企董事会的规范建设与运行,20204月,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改革市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实施方案》,提到“注重发挥董事和董事会作用——加强评价考核、培训交流和激励约束,提升董事的履职能力和职业化水平”。下一步的重点工作是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估,因此在20206月,天津市国资委出台了《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工作评价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内容涉及董事会评价的各个环节,主要包括四个方面: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还包括一个附件——董事会年度考核评价内容及要点,将评价内容拆分为具体的评价要点,并且对其进行分配权重值。

......

 

如您感兴趣,想要订阅,请联系南京卓远公司市场发展部。

联系人:陶小姐

联系电话:025-84846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