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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国资委委托6个投资后评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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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与客户需求

       2022年,成都市政府出台了《成都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成府规〔20225号),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投资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体系,加强对项目投资的后评价工作,提升投资监督管理的质效。202312月,成都市国资委结合市属国企投资管理实际,选取6家市属国企开展投资项目的后评价,为后续建立健全投资后评价工作体系、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进行经验积累。

 

二、服务模块与成果

       根据工作要求,成都市国资委分别抽取成都产业集团、成都城投集团、成都轨道集团、成都文旅集团、成都交投集团、成都交子金控集团在2019-2023年期间投资完成的6个投资项目。本次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投资全过程、投资效益、可持续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分析各投资项目管理工作中开展的不足,总结投资经验。评价过程中,基于固定资产类和股权类投资项目特性,明确了不同类型项目的评价内容及侧重点,并分别形成六个项目《投资后评价报告》。在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完成后,南京卓远充分结合被评价项目评价结果以及各企业投后工作的开展情况,形成《2023年成都市国资委后评价项目工作情况总结与建议》。

 

三、项目成效

       1、通过评价对被评项目的后续运营与管理提出改进建议

       自成府规〔20225号文发布后,成都市属国企于2023年初基本完成了投资管理制度的修订,个别企业亦已探索自主开展部分项目后评价工作,但大多数市属国企的后评价工作还停留在制度层面。通过本次评价对六个投资项目进行剖析,帮助了市属国企结合评价结果总结自身在投资管理各环节的不足和风险点,从制度制定和工作执行两方面完改善投资管理机制,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

       2、通过评价识别出投资管理工作的薄弱点和风险点,促进国资国企完善投资监管体系

       本次评价梳理出市属国企在投资管理工作环节存在的薄弱之处,形成《2023年成都市国资委后评价项目工作情况总结与建议》,为市属国企完善投资管理工作机制、提高投资项目效益,为市国资委强化投资监管、构建健全后评价工作规范提供针对性建议。

 

四、客户评价与持续合作

       本次评价工作的专业性获得了被评价主体及成都市国资委的一致认可,所总结的一系列工作经验和建议,在后续市国资委完善后评价工作规范中进行了参考和采纳,从而助力成都市国有企业投资监管工作质效不断提升。南京卓远因此也多次受邀为成都兴城集团、成都产业集团、成都公交集团等多家市属国企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专项培训、及项目专项评价。

【卓远经验】

【卓远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