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导语


作者:贺晓骏、毛瑞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推行不仅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同时也对国有企业法人治理带来新的影响。其中,尤其对国有企业董事会中外部董事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说明,由此引发外部董事如何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深思,本文重点剖析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相关研究,梳理概念及政策、相关要求,并提供相关案例以供学习借鉴。
一、基本概念
在进行深入剖析前,首先需要厘清“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
独立董事,伴随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发展而出台的独立董事制度应运而生,始于2001年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外部董事,是国有企业董事会配齐强化后从外部董事制度诞生,武汉市在2001年就开始引入外部董事制度。2004年《关于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4〕229号),要求“建立外部董事制度,使董事会能够作出独立于经理层的客观判断。”这是全国层面推行外部董事的开始。
两个制度在订立时的基本出发点之一,就是要通过企业外部的人员加入董事会,来增强决策的制衡性,但是也略有不同。

其次,还需要区分“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全资公司”两个不同的概念,国务院已就相关内容对外进行官方解释。

国有独资公司,为地方国资委或管委会直接100%出资设立的公司,适用新《公司法》中国有独资公司相关规定。
国有全资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100%出资或由其他国有机构合并100%出资设立的公司,仅适用新《公司法》中一般规定。
由此可见,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全资公司都属于100%国有出资,只是根据出资主体的不同进行区分。

二、政策变化
国有企业关于外部董事制度的发展早在2004年就开始,随着国有企业法人治理不断完善,外部董事也从试点逐步发展成为强制性要求。政策法规的整理及内容摘要梳理如下:


三、相关要求
部分省、市、区就外部董事的任职资格、人员选聘、履职待遇、考核评价等方面出台管理办法并进行了相关说明。通过比较这些省、市、区外部董事管理的相关要求不难发现,任职资格、人员选聘、履职待遇及考核评价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参考了《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呈现出一定的共性,同时结合地方实际需要进行了差异化调整。
(一)任职资格

(二)人员选聘

(三)履职待遇

(四)考核评价

(因文章篇幅限制,更多省、市、区相关要求请扫描文末二维码获取)

四、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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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1、背景介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石油)是中国最大的石油和天然气生产和供应公司之一。中石油在其董事会中设立了多名外部董事,这些董事通常来自于金融、法律、管理等领域的专业人士。他们不仅参与公司的战略决策,还负责监督管理层的执行情况。与中国企业改革和资本市场发展的总体趋势相一致。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引入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护中小股东利益,防止内部人控制,增强公司决策的透明度和合理性。中国石油作为国有控股的大型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是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治理结构的重要步骤。
2、相关实践
为了强化独立董事履职支撑,促进更好发挥作用,中国石油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严格把关独立董事选聘。持续梳理工作流程,优化独立董事资格条件,进一步明确了独立董事选聘、报批、审议、备案各环节的工作程序,独立董事多元化结构更加合规合理。在独立董事构成上,按照董事会多元化配备要求,公司配备了具有不同专业背景、国籍、性别的独立董事,强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专门委员会的重要作用,确保科学决策。
二是加强报告制度。近年来,由于新冠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对居住在香港、日本、美国和英国的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带来诸多不便。公司通过视频会议、高层交流、信函往来等方式,使独立董事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表现和重大项目情况。同时,为独立董事提供最新监管要求、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履职提示函、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公司董监事专报》《公司情况通报》等工作资料,了解公司最新工作动态,不断促进履职能力提升。
三是畅通沟通渠道。根据独立董事居住海外的情况,创新工作方式,完成中石油会议英文APP、英文邮件和视频会议系统搭建、测试,建立独立董事保密信息沟通渠道。建立独立董事沟通机制,在董事会会议前召开独立董事沟通会议,通过邮件、电话、视频会议与独立董事沟通,及时回复独立董事关注的相关问题,积极主动为独立董事决策提供支持。独立董事还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其在监督和咨询方面的作用。此外,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源,以便他们能够独立地进行决策和监督。
四是加强落实反馈。及时跟进独立董事专项意见建议梳理工作,与公司业务部门书面沟通,并进行落实反馈。针对独立董事持续关注碳达峰碳中和、新能源新材料新业务、国际油价波动等问题,就公司业务发展、财务表现以及风险管控提出相关问题、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长高度重视,要求相关业务部门研究形成专题报告并书面回复。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与计划、财务等部门,就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和投资计划等与独立董事召开专项交流会议,加强落实反馈。同时,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履职服务细致周到,相关工作获得独立董事的高度赞扬,对董事会决策产生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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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的独立外部董事
1、背景介绍
中国移动设立独立董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独立性。独立董事通常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而是代表所有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和审查。他们的存在有助于防止内部人控制,减少利益冲突,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此外,独立董事还能提供外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风险管理提供咨询和建议。此外,独立董事的设置也是响应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要求,以适应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
2、相关实践
中国移动的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及其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在必要时提供独立意见。例如,独立董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风险管理等进行审查,确保这些活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此外,独立董事还会参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估和薪酬决策,以及提名委员会的工作,以促进公司治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在2019年,中国移动的一项重大投资决策中,独立董事对项目进行了深入评估,并提出了风险控制措施。这一举措有效降低了投资风险,并确保了公司的财务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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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公司的外部董事反馈机制
1、背景介绍
山东电力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实施外部董事制度是为了引入外部专业人士参与公司治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外部董事的角色通常包括提供独立判断、监督管理层、参与重大决策等,以此来促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和风险控制。通过建立完善的反馈机制,使得这些董事能够及时向出资人报告问题和建议。
2、相关实践
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并提交书面报告,山东电力公司的外部董事成功识别并解决了一些潜在的问题,如设备老化和安全隐患,从而保障了公司的稳定运营。
外部董事的反馈机制是确保其能够有效履行职责的关键环节。实操细节包括定期的董事会会议参与、专项报告提交、研究报告撰写以及年度报告述职等。这些机制有助于外部董事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并与公司管理层及所有者进行沟通。例如,青岛市国资委建立的外部董事报告工作制度,就是一个具体的实操例子,它通过分类报告和建立受理、处置、反馈工作流程,形成了外部董事“发现、报告、处置”问题的闭环机制。
山东省内的外部董事改革经验表明,通过队伍建设、制度完善、机制创新和管理强化,可以有效提升外部董事的行权履职水平。例如,青岛市的外部董事改革经验被评为典型,并在全省进行推广。这些成功案例展示了外部董事反馈机制在实际操作中的重要性和有效性。

五、启发与建议
通过对政策变化、相关要求及典型案例的梳理,同时结合地方国有企业实际,形成以下启发与建议:
(一)完善制度建设及法人治理结构。由于新《公司法》对法人治理结构提出了相关要求,那么作为国有企业就必须严格参照执行,提升公司决策及运营效率。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其成员构成的优化调整需优先完成。此外,对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外部董事发挥的专业作用也不可忽视。同时,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因此,未来作为集团总部的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而由国资委委派专职外部董事,而二级公司及三级公司则由集团总部进行监督管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设置则为可选项,一般可由集团委派财务负责人或内部专业人员作为监事或兼职外部董事。对于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决策流程等也需要重新梳理,并对公司章程进行完善。
(二)优化人员选聘。由国资委牵头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明确基本任职资格及人员遴选形式。由于外部董事人才库的建立、维护必然经历较为漫长的过程,在过渡实施初期可采用专职外部董事与兼职外部董事并用、组织委派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方式。待外部董事人才库趋于稳定,且进入与退出的相关配套机制相对完善后,可考虑根据不同企业分类,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外部董事分类管理,有助于派出机构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发挥外部董事成效。
(三)差异化履职待遇。鉴于外部董事的渠道来源及形式有所差异,建议针对不同形式外部董事的履职待遇实现差异化,充分体现责权利对等。专职外部董事的履职要求更高,赋予更多的职责与权限,则理应享受固定报酬及与公司业绩挂钩的浮动报酬,而兼职外部董事的履职要求可以适当低于专职外部董事,同时在有限的责权范围内参与经营决策,以津补贴形式提供适当回报。
(四)强化考核评价机制。既然外部董事参与企业重要的经营决策,那么在考核过程中就应当对公司业绩考核赋予一定权重,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外部董事在考核周期内的工作进行评价。考虑到外部董事对公司经营决策产生的影响,对于考核周期内表现不佳的外部董事应及时进行更换、淘汰或解聘,同时在考核结束后可以应用评级分类,对外部董事的履职情况进行持续动态考察。

注:因篇幅限制,本文未完整展示各省、市、区关于外部董事任职资格、选聘程序、履职待遇及考核评价的具体管理办法,相关典型案例等内容,如需获取完整政策资料及详细解读,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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