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更新的基本对象是历史形成的存量空间。这些空间往往具有土地用途、房屋功能、产权登记、消防条件、建筑结构和现实经营需求交织叠加的特点。与新建项目边界清晰、条件统一、程序标准化不同,存量更新更强调在既有物理条件和历史关系基础上形成可实施、可运营、可持续的综合方案。
从实践推进情况看,《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的施行,为城市更新提供了重要制度基础。随着项目类型不断丰富,规划、土地、建设、消防、不动产登记等配套政策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衔接。对于实施主体而言,如何把法规原则、技术标准和项目实际条件转化为可操作规则,是提升城市更新实施效率和质量的重要环节。
例如,低效用地导入酒店、文创、商业服务等新业态,通常符合功能复合和用途适度转换方向,但具体实施仍需结合原有土地性质、建筑用途和安全管理要求综合判断,并在规划、建设、消防、经营等环节形成清晰衔接路径。
因此,城市更新高质量推进的关键,不仅在于方向性政策的持续完善,也在于进一步形成可操作、可判断、可衔接的中间层规则。通过更加分类清晰、边界明确、责任可追溯的实施细则,政策创新才能更稳定地转化为项目成果。
城市更新涉及自然资源、住建、消防、城管、水务、市场监管、文旅、园林以及属地政府等多个主体。各部门依据不同专业规则履行职责,在缺乏统一审查框架的情况下,一个项目可能分别通过规划、结构、消防、经营和环境等多项审查,但单项合规并不必然形成整体可实施路径。
在不同区域、不同场景下,相同类型改造事项可能面临差异化审核要求。联合审查能够支持复杂项目方案完善,但更重要的是将试点中形成的判断依据、审查要点和处理方式沉淀为分类标准,使同类项目获得更稳定的制度预期。
这一特点具有较强普遍性。城市更新中的许多事项需要多个专业领域共同判断,项目方案也需要在规划、结构、消防、经营和环境等要求之间取得平衡。通过前置沟通、并联论证和统一反馈,有助于减少方案反复调整,增强投资测算、合作谈判和运营招商的稳定性。
产权关系多元是存量更新区别于增量开发的重要特征。老厂区、老街区和低效载体可能存在权属主体多样、历史用途与现实需求不完全一致等情况。不同产权主体对补偿、入股、出租和长期收益的诉求也各不相同,需要通过更加灵活、审慎和可持续的方式统筹各方利益。
产权归集还涉及税务、登记、评估等配套事项,需要依法合规统筹处理。存量资产不是完成物理改造即可进入经营环节,产权、税务和登记等基础工作,往往关系到项目能否形成稳定经营条件。
大运河最美三公里片区体现了此类项目的复杂性。项目在保留工业遗存基础上导入适宜业态,同时涉及既有构筑物利用、建筑安全提升、临时使用衔接和后续运营管理等问题,需要在规划、安全、运营和公共管理之间形成稳妥路径。


上图均为:大运河最美三公里片区
城市更新往往同时承担改善环境、完善公共服务、保护历史文化、保障青年安居和提升产业空间等多重任务。公共空间、民生设施和历史保护投入具有明显公共属性,经营性项目则需要尊重市场规律和业态培育周期。如何统筹公益目标与经营可持续,是城市更新从单个项目推进走向片区整体运营必须回答的重要问题。
保障性租赁住房、历史建筑修缮、滨水空间开放、工业遗存保护和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等项目,兼具公共属性和运营属性。若全部成本由单一项目内部消化,容易压缩经营空间;若完全依赖财政投入,又难以形成可持续的规模化机制。因此,公共责任与市场责任的合理划分,是片区更新必须处理的核心问题。
相较于传统建设类项目,城市更新更依赖未来租金、经营收入和资产增值实现平衡,具有回收周期较长、现金流培育较慢、运营变量较多等特点。资金组织不仅取决于融资工具本身,也与退出机制、收益分配和长期预期有关,因此需要更加注重长期资本、专业运营和退出安排的系统设计。
城市更新的最终效果不仅取决于工程建设完成情况,更取决于空间能否持续吸引产业、商业和公共活动。随着更新项目日益复杂,运营团队前置介入、市场需求研判、业态组合设计和后期管理能力,正在成为影响项目成效的重要因素。
苏州城投的资产运营实践表明,历史建筑、地下空间、传统专业市场和工业遗存等不同空间,对应的客户需求、设施条件和运营模式差异较大,不能用统一的商业开发模式处理。只有通过精准定位、硬件适配、业态导入和专业运营,存量空间才能完成从物理更新到价值重构。

由此可见,城市更新的能力重点正在从单一建设能力,拓展为策划、招商、运营和持续增值的综合能力。这也是城投企业转型过程中需要持续培育的重要方向。

针对前述系统性要求,苏州城投的实践并非停留在单个项目经验层面,而是围绕平台定位、项目分类、资本组织、运营能力和协同机制建设,逐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实践路径。由此可以进一步观察城市更新从项目推进走向机制构建的内在逻辑。
苏州城投的项目实践强调运营前置,即先研究目标客群、业态组合、收入结构和运营主体,再据此确定改造设计和投资规模。
卫道观项目坚持“修旧如旧、以用促保”,将历史建筑保护与国潮消费、首店经济和沉浸体验相结合;平泷路地下空间围绕医疗健康客群完善配套设施,实现市政通道向健康服务商业空间转化;虎丘婚纱城通过体验零售、文化策展和消费场景导入,推动传统批发空间向婚尚文旅空间转型。这些项目的共同方法,是先识别空间特征和真实需求,再确定项目功能;先明确运营逻辑,再安排工程改造。


上图分别为:卫道观项目(左)、虎丘婚纱城(右)
这些项目并非简单复制某一业态,而是呈现出共同的方法:先识别空间特征和真实需求,再确定项目功能;先明确运营逻辑,再安排工程改造。由此看,城市更新设计任务书不应仅包含建筑、安全和景观指标,还应同步纳入市场定位、招商条件、运营成本和现金流要求。
面对不同项目在区位、产权、投资规模和收益周期上的差异,苏州城投逐步形成“重资产做标杆、中资产扩规模、轻资产树品牌”的组合策略。
重资产项目以持有核心物业、打造长期增值载体为重点,承担品牌示范和稳定资产配置功能;中资产项目通过长期租赁、承租改造、合作经营等方式取得运营权,在降低前期资金沉淀的同时扩大项目规模;轻资产项目则输出管理标准、品牌和运营服务,形成相对灵活的收益来源。
这种分类不仅是融资方式的区别,也对应不同的风险收益结构。重资产适合区位价值较高、现金流较稳定、具有长期增值潜力的项目;中资产适合产权暂不具备收购条件但经营前景较好的项目;轻资产适合通过专业服务和品牌输出介入的项目。通过不同资产形态组合,可以避免所有项目都依赖大规模资本投入,提高企业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
苏州城投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联合审查试点,由相关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城管、水务、市场监管、商务、文旅、园林以及属地街道等单位,对项目方案进行前置审查和专业指导,将规划、消防、经营和公共安全等问题提前到方案阶段协调,有利于减少后续反复修改。
油罐公园片区涉及既有构筑物利用、建筑安全提升和后续运营衔接等问题,依靠单一环节审查较难形成完整路径。联合审查的实质,是推动相关部门围绕同一实施方案协同判断,帮助项目在前期形成更加稳妥的实施条件。

上图为:油罐公园片区示意图
苏州城投通过“城新说”系列研讨会、投资主体资源库和运营主体资源库,汇集金融机构、产业资本、专业运营商及相关服务机构,并梳理集团内部前期策划、设计、建设、招商、运营等业务能力。


上图均为:苏州城投“城新说”系列研讨会
这种平台化实践表明,城市更新并非单一主体能够独立完成。国有平台的优势不必体现为所有环节都由自身实施,而可以体现为发现项目、组织资源、形成规则、配置资本并监督执行。由“资源整合者”进一步转向“生态组织者”,是该类平台参与城市更新的重要转型方向。


苏州城投的实践表明,城市更新竞争力已经不再主要表现为施工建设能力,而是表现为项目识别、政策协调、资本组织、专业运营和资产退出的综合能力。一个项目能否持续运营,往往取决于前端政策路径与后端运营模式能否同步打通。
因此,衡量城市更新主体能力的标准,也应从单一建设组织能力,扩展为项目生成、资源配置、风险统筹和长期运营的综合能力。
城市更新既不能完全依赖财政投入,也不能简单交由市场按照短期收益决策。城投企业具备政府资源协调、长期资本承载和重大项目组织优势,同时又需要通过市场化合作提高效率。
这一启示表明,城市更新中的国有平台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单纯融资主体,也不应完全替代市场主体,而是可以在公共目标、长期资本和专业运营之间发挥组织、连接和稳定预期的作用。
不同城市的空间资源、产业基础和财力条件差异较大,照搬某个商业项目或更新业态往往难以奏效。真正具有推广价值的,是按照城市需求选择赛道,以运营反推设计,以资产属性确定介入方式,以专业机构补齐能力,以联合审查稳定合规路径,再通过退出实现资本循环的工作逻辑。
换言之,城市更新经验的可复制性,不在于复制某一个空间形态,而在于复制一套能够识别项目、组织资本、嵌入运营、协调政策并实现持续迭代的工作机制。


从苏州城投等实践样本看,城市更新政策要更好转化为项目成果,需要在方向性制度之外,进一步形成面向高频事项的操作工具。可围绕产权、用途、规划、消防、结构安全、临时建筑、营业登记和不动产登记等问题,建立分类化操作指引,明确办理条件、论证标准、责任边界和负面清单。
城市更新项目往往跨越多个专业管理领域,仅依靠实施主体逐项沟通,难以适应复杂项目推进需要。可在现有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统一受理、并联审查和一次性反馈机制,对一般项目实行标准化审查,对复杂项目实行联合论证,对重大创新项目设置试点通道,并将成熟做法转化为同类项目的普遍规则。
城市更新兼具公共属性和经营属性,单一项目内部往往难以同时承担公共投入和市场回报要求。可在片区更新中对公益性、准经营性和经营性项目进行分类核算,在符合规划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研究项目组合、经营权配置和收益统筹机制,使经营性收益合理反哺公共空间维护和历史文化保护。
城市更新资金组织不宜只理解为满足建设阶段资金需求,而应围绕资产全生命周期配置不同期限、不同风险偏好的资金。公共基础设施可对接财政资金和政策性金融;具有稳定租金收益的项目可引入产业资本;成熟运营资产可依法合规探索REITs、资产转让等退出方式。
社会资本引入、运营主体选择和施工资源配置宜保持相对清晰的权责边界,形成权责一致、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关系。
城市更新实施方案需要更加重视运营策划、招商方案和财务测算。对经营性项目,应在立项和投资决策阶段研究目标客群、主导业态、运营主体、成本结构和退出路径;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可在设计阶段引入运营单位参与方案优化,并为后期功能调整预留弹性。
从城投企业转型看,城市更新要求平台公司进一步从融资建设平台向城市综合运营平台转型,重点提升策划研究、产业招商、商业运营和资产盘活等能力,并通过外部专业机构主导、内部团队协同的方式积累项目经验,逐步沉淀投资标准、设计导则、招商标准和运营手册。
对国有企业的考核也应更好适配城市更新长周期特点,不宜仅以短期利润和建设进度评价项目。可综合考察资产盘活效率、经营现金流、公共服务改善、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导入和资本循环等指标。
城市更新要从试点探索走向规模化实施,需要以数据化管理和标准化模板支撑经验复制。可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库,对资产权属、规划条件、建筑安全、投入成本、审批事项、合作主体、运营收入和退出进度进行统一管理,并通过复盘形成不同类型项目的标准化工具包。


总体来看,苏州城投的城市更新实践表明,城市更新已经进入更加注重机制能力和综合运营的新阶段。影响项目成效的关键,不仅是建设任务能否完成,更在于政策衔接、产权整合、资本循环和持续运营能否形成相互支撑的体系。
从具体路径看,苏州城投以城市需求确定更新场景,以运营逻辑重塑存量资产,以重中轻资产组合提高布局弹性,以联合审查促进政策衔接,以资源平台连接多元主体。这些做法共同指向一个趋势:城市更新正在从解决单个项目问题,转向构建可持续、可复制、可迭代的长效机制。
由这一实践样本进一步观察,城市更新的推广价值不在于复制某个项目形态,而在于结合不同城市的财政能力、资源基础和市场环境,建立适合本地的项目分类、政策协同、资本组织和运营体系。只有把项目实施、制度供给、市场机制和专业能力统筹起来,城市更新才能真正从阶段性改造行动转变为持续改善城市功能、提升资产效率和增进民生福祉的长期发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