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政策 · 实时索引  ·  2026 Q3
VOL. XVII  ISSUE 02  ·  自 2009 年起
卓远 / 研究 / No. 18 · 观察
观察 · ESSAY JOOYA Insight  No. 18 2025 年 9 月 预计阅读 14 分钟 5,200 字 · 1 图表

新型特许经营:
从 "PPP 2.0" 到
真正的运营导向

115 号文之后,"新型特许经营" 成了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主战场。但它与上一代 PPP 的本质差异,远不止 "回报机制" 三个字 —— 那是一次底层模式的迁移。

JOOYA 研究部  ·  基础设施投融资研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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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句话读完本期

2023 年 11 月《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115 号文")发布的那一刻,行业的反应是两种极端:一些人认为 "PPP 死了";另一些人认为 "只是换了个名字"。

十八个月过去,两种判断都不准确。PPP 没有死,但旧的 PPP 思维方式正在加速死亡。它被一种新的形态替代 —— 政策文件上写的是 "新型特许经营",本质上是一次范式迁移。

这篇文章不打算复述政策原文 —— 那已经被各家券商研报和律所文章写尽了。我们更关心一件事:对决策者来说,新旧之间最需要警惕的,是哪些直觉性的判断错了。

SECTION 01错觉一:以为只是 "回报机制" 变了

最常听到的总结是:"新机制就是不能搞政府付费了,得用使用者付费或缺口补助。" 这个总结对,但只对一半。

真正的变化不在回报机制本身,而在整个项目的"风险与收益结构"被重新分配。在旧 PPP 框架下,社会资本实质上是个"广义债权人" —— 它出钱建设,政府用付费偿还,风险由政府兜底,回报由财政承诺。这个结构在 2014 年至 2017 年大规模铺开,到 2023 年 35 号文与 115 号文相继落地,已经走到了财政可持续的边界。

新型特许经营把这套结构打散重组:

FIG. 01
旧 PPP · 新型特许经营 · 三个底层差异
JOOYA 范式分析
维度 旧 PPP (2014–2023) 新型特许经营 (2024–) 资本角色 社会资本是什么 广义债权人 出钱建设 · 等政府还 真正的 运营商 承担经营风险与超额回报 回报来源 钱从哪里来 政府付费为主 财政确定性极强 使用者付费 + 缺口补助 部分政府支持 · 部分市场化 考核标准 合格标准是什么 工程标准 建成投运即达标 运营标准 服务水平 · 用户满意度 · KPI 挂钩 资本结构 如何进出 关心 "进得来" 资本到位即结束设计 关心 "退得出" 退出机制是结构核心条款
这张表里真正重要的不是任何单项差异 —— 是四项加在一起,构成了一种全新的项目逻辑。把基础设施从 "融资工具" 变成 "运营资产"。

把这四件事加在一起 —— 你会发现,新型特许经营要求社会资本具备的能力,已经从 "会算财务模型" 变成了 "会做长期运营"。这件事对承包商体系的冲击,比对政府体系大得多。

SECTION 02错觉二:以为 "城投出局" 了

另一个常见误读是:既然新规要求 "市场化运作",那么以城投平台作为 SPV 主体的路径就被堵死了。

这个判断在严格意义上不成立。115 号文确实强化了对融资平台公司的参与限制 —— 但限制的是 "仅仅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 这种角色,并没有否定城投转型后作为合规市场化主体参与项目的可能性。

事实上,在 2024 至 2025 年我们经手的特许经营项目中,有相当比例的本地国企以 "城市运营商" 的身份成为社会资本方之一,与外部投资人组成联合体。这是一条比 "纯外部社会资本进入" 更现实的路径 —— 它解决了三个棘手问题:

其一,地方知识与关系网。基础设施项目离不开本地的土地、规划、市政接口,纯外部资本极难快速搭建。其二,长期运营的稳定性。外部资本退出周期通常 7~10 年,本地国企可以提供 30 年期的稳定持有方。其三,政府的心理舒适度。地方党政对外部资本独立运营公共服务设施仍有审慎期,本地国企能起到缓冲。

"新规之下,城投不是出局,是换角色。
从政府的融资代理人 —— 变成城市的运营资深专家。" — 某省国资委内部研讨会,2025-08

SECTION 03错觉三:以为 "小项目就不用做这套了"

这是最危险的误读。许多县级、园区层级的决策者认为,新型特许经营的复杂结构是为大项目准备的;自己手头几亿元的污水厂、停车场、农贸市场 —— "搞个公开招标找个运营商就完了"。

问题在于:小项目的合规要求并没有放低,只是关注度不够而已。

过去十二个月,我们看到了多起县级特许经营项目在签约后被省级审计、纪检追溯 —— 问题不是项目本身做不做得了,而是资本金来源不清、退出机制缺失、特许期定价无依据这类基础性的合规漏洞。在 35 号文之后的强监管语境下,这些漏洞不再 "不被发现"。

对县级决策者,我们的建议是反直觉的:项目越小,越要把结构做扎实。 因为大项目有省级配套资源帮你兜底,小项目一旦合规出问题,全部由县级承担。

SECTION 04谁会赢这一轮

预测行业格局总是冒险的事。但从我们经手的项目中,已经能看出一些清晰的信号 —— 在新型特许经营这一轮,三类参与者会率先脱颖而出:

第一类,是本身就在做长期运营的市场化主体 —— 比如水务集团、轨交运营公司、环保运营公司。它们过去十年积累的运营 know-how 在新框架下被重新定价。

第二类,是完成了实质性转型的城投平台 —— 真转型,不是改个名字。它们以 "城市运营商" 的新身份重新进入项目,比传统城投在合规层面有质的提升。

第三类,是愿意进入运营层的产业资本与基金。过去 PPP 时代,它们多以财务投资人身份进入;现在新框架下,要么深度介入运营,要么退出市场。

反过来,会被这一轮淘汰的,是只懂建设不懂运营的传统总包商 —— 它们在过去十年里把 PPP 做成了 "变相 BT",新框架下没有它们的位置。

"PPP 时代是会做财务模型的人赢。
新型特许经营时代是会做长期运营的人赢。
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胜出能力。" — JOOYA 基础设施投融资研究组

SECTION 05给三类决策者的具体行动

对政府部门 — 不要急着用旧 PPP 思维去包装特许经营。先评估你手头的项目是不是真有"使用者付费基础"。没有的话,宁愿不做,也不要把名义上的市场化做成实质上的政府兜底。这是 2026 年审计强监管的高危区域。

对城投平台 — 抓住身份切换的窗口期。在 2025 年内完成内部 "城市运营商" 业务条线的实体化搭建,2026 年起就能以全新的市场化主体身份参与特许经营,这比 "等评级先转过来再说" 早两到三年。

对社会资本 — 重新评估你的能力组合。如果你过去十年的核心能力是 "投融建管" 而非 "运营",现在就要考虑两件事:要么并购一家有运营经验的本地公司,要么主动退出这一类项目。

信源 & 引用 · CITATIONS

  1. 《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 号 · 2023-11
  2.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 · 2024 修订版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35 号 · 2023-10
  4. JOOYA 2024-2025 经手特许经营项目 38 例脱敏汇编内部资料
  5. 本研究依托 JOOYA 城市更新案例库进行历史案例横切比对访问日期 2025-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