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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8号)《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办法》

发布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文字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8号 发布时间:2026-09-17 政策领域:城市基础设施 · 地下空间 来源出处: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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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读】《办法》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明确开发利用、维护责任、安全管理等制度要求,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落地】地方可结合城市更新、地下空间利用和存量设施改造,系统梳理人防工程资源,通过修缮更新、功能完善和合理开发提升使用效能。项目实施应同步明确资产权属、维护责任、运营方式和资金来源。
【风控】开发利用必须以不损害防护效能为前提,涉及改造、装修和用途调整时应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不能以商业开发和资产盘活为由弱化人防工程战备功能和安全管理责任。
人防工程 地下空间 城市更新 存量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8号

《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办法》已经2026年9月11日第3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