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 · OFFICIAL DOCUMENT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经验做法(第三批)的通知
【卓远专业研读 · 实践导向】
JOOYA OS E1 政策图谱 · 资深专家复核签发【速读】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第三批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经验做法,进一步推广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改革实践。该文件于9月21日公开,成文日期为8月16日。
【落地】各地可结合人口结构、产业基础、公共服务和城乡发展水平,筛选具有适配性的经验做法,在产业发展、城乡融合、公共服务和居民增收等领域开展本地化转化,避免简单照搬。
【风控】经验推广应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经济基础、财政承受能力和发展阶段差异,避免脱离实际复制模式、盲目扩大政策适用范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经验做法(第三批)的通知
发改办就业〔2026〕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2021年5月,党中央和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中发〔2021〕24号)。五年来,浙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实践探索,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充分发挥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在此前推广的两批经验基础上,现印发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经验做法(第三批)。各地区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立足自身条件,因地制宜找准切入点,稳扎稳打、循序渐进探索促进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6年8月16日
